一名已婚的交警警長,被控多次非禮男下屬,案件經審訊後,昨天被判非禮四名男下屬的六項罪名成立,另一項非禮第五名男下屬的罪名則不成立。
案件發生在2015年1月至9月,被告莫哈默陶菲克(55歲)當時是交通警局的一名警長,受害人都是年輕的國民服役警員,年齡介于19歲至22歲,爲保護他們,媒體不可報道他們的身份。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2015年8月26日,其中一名19歲警員到交通警局報到,與被告同在一個辦公室。9月10日,被告對警員說他的體臭令他頭疼,還說可教他去除體臭,並在三天後的早上,把受害人載到自己的住家使用除毛膏。
警員在廁所塗抹除毛膏時,被告未經同意走進去幫他塗抹和除毛。接著,被告還幫警員塗抹磨砂膏和按摩全身,再幫他沖水。警員供證說他當時呆立,不知如何是好。之後,警員把事情告訴一名同僚,後者帶他見另外一名上司,案件跟著揭發。
被告發給該警員的肉麻短信也曝光,內容包括:“如果感覺孤單需要我陪你,告訴我……”“今晚要我陪嗎?”等。被告在答辯時,並沒否認他曾發送這些短信,但稱只是作爲一個上司對下屬的關懷。
其他非禮案都在交通警局的辦公室裏發生。一名當時20歲的警員,在2015年6月8日至7月29日之間,在辦公室裏一次抱著許多文件夾時,被告伸手捏了他的胸部。另一次,被告則非禮受害人的臀部。該警員也稱平日在辦公室裏,被告會贊他的手臂肌肉大、臀部結實等,讓他很不自在。約一個月後,這名警員受不了被告幾乎天天騷擾,要求調換去別的組別。
其他受害人說,被告會問他們私人問題如有沒有女友,是否喜歡男人等。
被告在審訊中辯稱其動作大多是調皮跟下屬鬧著玩,有時是想營造輕松愉快的工作氣氛。
據了解,被告在2013年結婚,婚後並無孩子,法官預料將在3月2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