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SingPlus新加坡直通車
公衆號ID|SingaporePlus
失蹤,提到這個詞語,你會想到什麽?
失蹤即生死不明,指一個人離開了他居住的地方,沒有音訊,其利害關系人和有關法院不能證明他的存亡。
在各種監控追蹤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想要失蹤似乎成爲了一件很難的事情。
可即便如此,相信大多數人依然會對轟動一時的“失蹤”的妻子一案有著很深刻的印象。
共同生活多年的丈夫說妻子“失蹤”了,事實卻是他殺害了妻子並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將妻子碎屍,隨水流沖進化糞池。
雖然很不願意承認,但失蹤,尤其是長時間的失蹤,幾乎就意味著失蹤者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
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新加坡一起13年前的失蹤懸案終于有了新的進展。
遺憾的是,這位“失蹤”者也沒能擺脫這樣的結局。
01.
少女在組屋離奇“失蹤”
這件事發生在13年前。失蹤者名爲張玮淩(Felicia Teo Wei Ling)失蹤當年僅有19歲,就讀于拉薩爾藝術學院一年級。
學習之余,張玮淩還在新加坡當地酒吧擔任兼職調酒師,同事都說她很幽默風趣。
2007年6月29日傍晚6點多,張玮淩從培英街(Bain Street)的家裏出發,當年有報道稱她當時告訴家人她要回學校,也有報道稱她是要到克拉碼頭一帶的酒吧上班,過後前往朋友位于馬林台的組屋。
誰知這次出門,她就再也沒回家。
張玮淩的家人在發現她失去聯系後在很多地方遍尋不得她的蹤影,于2007年7月3日報警。
當年的調查技術和設施遠不如今天這麽先進,于是,在張玮淩離奇失蹤一個月後,她的家人才接到警察局電話。
警方表示:通過調查各處的監控錄像,發現6月30日,也就是張玮淩失蹤的第二天,她在馬林台出現過。
警方調取的監控畫面顯示:張玮淩和兩名男子一同走進電梯,但奇怪的是監控只拍到張玮淩搭電梯進入組屋,但卻沒拍到她離開的畫面。
一個大活人,就這樣憑空消失了。
當時張玮淩的媽媽知道她有朋友住在馬林台的組屋,卻不清楚畫面裏那兩名男子究竟是誰。
後經警方證實,馬林台的那間組屋確實是張玮淩朋友的家,她當天和朋友一起去參與拉薩爾藝術學院舊校舍的搬遷派對,並且在淩晨2點就離開了公寓。
“派對結束後,她說要去同學的家,便和兩人離開,過後就傳出她消失的消息。”
據朋友描述,張玮淩當時手裏提著一個奶油色的袋子,裏面裝有她的蘋果筆記本電腦和數碼相機。
警方當時接獲報案後,展開了大規模調查。除了監控畫面外,也追蹤了張玮淩的交通卡、銀行賬戶資料、電郵以及社交媒體平台等。
調取各方證據時,發現張玮淩發出的最後一個短信是6月30日淩晨2時37分,短信發給了一名男性友人。
家人排除了張玮淩主動離家出走的可能性,因爲她最近一次取款記錄是6月29日,取款地點是在Bugis,取款金額僅爲30新幣,如果是離家出走,不可能只帶這麽一點錢。
而且張玮淩也絲毫沒有要自殺的迹象。
後經調查發現,張玮淩曾花了180新幣訂購了2007年8月1日的音樂會門票。
與此同時,她還在聯系一家廣告公司准備申請實習。
種種迹象都表明了這是一個對未來生活有打算、有安排的人,但突然的失蹤,就好像將她的生活一鍵暫停。
警方找不到張玮淩的下落,又沒有其他證據指向,只能將案件列爲失蹤人口處理。
這麽多年來,這起案件早已成爲一件“懸案”。
在張玮淩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02.
親人朋友從未放棄尋找
乖巧的女兒不見了,張玮淩的父母簡直急瘋了。召集了約200名親友,在新加坡全島各處張貼海報找人,但卻失望而歸。
害怕張玮淩是被人騙到馬來西亞,爲此,張玮淩的父母還親自到新山的大街上,拿著女兒的照片到處去問。
但結果還是一場空。
除了寄希望于警察調查與自行尋找,張玮淩的父母在女兒失蹤後的一、兩個月後,還找到一個叫做“罪案圖書館”(Crime Library Singapore)的組織,請他們協助尋找女兒的下落。
罪案圖書館創始人陳近南回憶道:
“少女的父母和親友在未找上我們之前已經開始不斷搜尋她的下落。當時他們找我們的時候,我只能跟他們說,盡量往好處想,不過也得做好最壞的打算。因爲往往我們看過的失蹤案件,結局都不好。”
當時還沒有如此發達的社交媒體,因此罪案圖書館只能依靠傳統媒體,例如在報章刊登尋人啓事。
與此同時,罪案圖書館也出動旗下273名義工在全島各地貼上尋人啓事海報。
陳近南本身也訪問了張玮淩的多名親朋戚友,嘗試尋找線索,然而還是一無所獲。
“我們的志工每一個人贊助50張海報,在周末的時候到處張貼海報。我們就這樣找了好幾個月。當時沒有像現在,可以通過Facebook重新貼文找人。”
張玮淩的前男友等人也行動起來,設立了一個名爲“尋找Felicia”(find felicia)的部落格,希望能借助網絡的力量集衆人之力來尋找她。
部落格在張玮淩失蹤那年的7月和8月更新了四次,張玮淩的好友紛紛留言並且分享和張玮淩的合照,不過部落格在2007年8月14日之後就不再更新。
根據當年報道,有人曾在部落格上惡作劇,指張玮淩因考試不及格不敢回家,連日來頻頻想借酒消愁。
不過,張玮淩的好友立刻澄清說這是騙局,聯絡號碼也打不通。
張玮淩的朋友們在不斷尋找線索時,無意間發現有人曾登錄張玮淩的社交媒體。
發現此事的朋友透露,大家當時都想方設法,希望找出她的下落。
“我時時關注她的社交媒體,看是否能夠找到任何關于她失蹤的線索,結果在同年11月左右,我發現‘她’登錄了社交媒體。我也通知了警方。”
這位朋友也提到,張玮淩的母親當時要他照常生活,雙方隨後也很少聯絡。
今年6月2日,罪案圖書館今年在Facebook上重發張玮淩的尋人貼文。
張玮淩的好朋友也在評論區留言:
張玮淩今年32歲了,13年前,我們的好友結婚前夕,她失蹤了!我們原本說好了要穿同色系的服裝出席婚禮,但是她食言了。
另一好友則留言回複:
“對,那是我的婚禮,她失蹤的前一晚,我們還有聊天。”
這位好友在留言中說,張玮淩與她最後的通話內容是說准備出門到馬林百列和朋友一起參加派對。
張玮淩的好友透露,張玮淩的母親一直都抱著很大的期望,希望女兒能夠回家,爲此連家裏的老房子一直都沒賣,也不曾搬家。
令人痛心的是,隨著案件的偵破,張玮淩母親期盼女兒回家的這份渺茫的希望,終究還是破滅了。
03.
懸案變命案,真相如此殘忍
根據新加坡警方12月17日公布的最新調查結果,張玮淩被證實在失蹤當日即遭人殺害。
張玮淩的遇害地點就是當年監控畫面拍到的,她最後出現的馬林台第19座組屋。
而涉嫌冷血殺害她的,就是監控畫面拍到的跟她一同乘搭電梯上樓的兩名男子:現年35歲的Ahmad Danial Bin Mohamed Rafa’ee和現年32歲的Ragil Putra Setia。
很多人可能會問:既然是這麽明顯的事情,既然罪犯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爲什麽案件卻拖了整整十三年?
警方文告指出,當年張玮淩失蹤後,警方當年向兩人錄口供時,兩人堅稱張玮淩在事發的6月30日淩晨時分獨自匆匆離開組屋。
警方搜查了該組屋單位,並調閱了附近的監控畫面,但並未發現足以證明任何犯罪行爲的證據,也沒找到兩名嫌犯與張玮淩失蹤有關的證據,因此將此案列爲失蹤案。
事實證明,張玮淩其實沒有離開過,是這兩個人假口供誤導了警方。
張玮淩的一位好友也透露,Ragil Putra Setia是張玮淩的同學,Ahmad Danial Bin Mohamed Rafa’ee則是他的朋友,也畢業于拉薩爾藝術學院。
兩人當時對和共同參與派對的好友也是說辭一致,都說張玮淩淩晨獨自離開組屋,過後不知去向。
他們在向其他朋友描述時,神情與語氣在朋友們眼裏看似非常自然,並不像是在隱瞞或撒謊,沒想到13年後竟然被揭發涉嫌殺害張玮淩。
那麽過了13年,真相又是如何浮出水面的呢?
新加坡警方表示:會時常重新審視失蹤懸案,了解是否有新線索。今年7月再次重新審視這起案件時,因案件許久未破,被案件轉交給新加坡刑事偵查局(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簡稱CID)的特別罪案調查組(Special Investigation Section,簡稱SIS)繼續跟進處理,終于取得了突破。
一直以來,張玮淩最後出現的監控畫面都是這個案件最直接的證據,也因此造成很多調查無法推進。
而這次讓警方突破盲點的新線索,是張玮淩失蹤時隨身攜帶的一個物件。
警方對此展開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一物件與當年聲稱張玮淩獨自離開的一個男子Ahmad Danial有關聯,因此于12月15日將他逮捕,並于12月17日以謀殺罪名提控他。
根據控狀,35歲被告Ahmad Danial涉嫌于2007年6月30日,淩晨1時39分至上午7時20分之間,連同現年32歲的嫌犯Ragil Putra Setia在馬林台一個組屋單位,共謀殺害19歲少女張玮淩。
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張玮淩是在警方接獲報案之前就已過世,嫌犯作案後是和另一名涉案男子一起棄屍。
警方還在調查兩人棄屍的過程,張玮淩的遺體至今還未被尋獲。
另一名涉案的男子目前仍未落網,人還在國外,警方也正在尋找他的下落。
根據Ahmad Danial的Facebook資料,他和妻子結婚七年,兩人剛在今年11月27日慶祝結婚紀念日。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的記錄顯示,Ahmad Danial還曾在2015年與人合夥成立名爲Kokokabuki以及Kokokabuki Life的公司。
他的LinkedIn資料顯示,他曾在不同公司擔任藝術指導和平面設計師,2018年5月至今年4月之間在電子遊戲配件制造商雷蛇公司Razer擔任創意經理。
另一名涉案的男子Ragil Putra Setia來自印度尼西亞,事發時正在新加坡的拉薩爾藝術學院求學,目前則是一家廉價航空公司的飛機師。
而張玮淩的遇害地點,也就是馬林台第19座組屋的一戶單位,正是Ragil Putra Setia當時的居住地。
新加坡警方在11月上門調查,發現目前該單位裏的住戶,是在大約10年前才租下該單位的。租戶說他們對失蹤案完全不知情:
“兩名便衣警員特別查看廚房和廁所,上看下看大概一小時才離開。”
居住在該單位隔壁的陳女士則說,警方幾個月前上門問話:
“他們拿著一個女子和兩個男子的照片,說女子不見了,問我有沒有看過他們,我說沒看見,但覺得這女子很可憐。”
《聯合晚報》聯系該單位的林姓男屋主,他說刑事偵查局兩個月前也向他問話,他表示單位20多年前就開始出租至今,對案子毫不知情。
Ahmad Danial的案件已于12月24日過堂,衛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Withers KhattarWong)的三名律師在庭上表示已接受Ahmad Danial家人的委托代表他。
控方表示,警方需要更多時間調查,申請將被告繼續還押,並且請求法官允許警方帶他回到現場協助調查以及搜尋證物。
法官批准申請,並安排案件後天(12月31日)再過堂。
曾是警方刑事偵查局特別調查組探員的萊內爾(Lionel De Souza)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警方首先得從被告口中取得當年作案的細節,而對方是否記得,以及所說是否真實,會影響尋找遺骸的過程。
他也說,當年的棄屍地點可能因經過一番發展而面目全非,大大增加了搜尋的難度。
“現場一有變動,就會影響相關證物的完整性。”
萊內爾還透露,如果僅有小部分的遺骸被尋獲,則會加大確認身份的難度。
但資深律師藍國慶受訪時表示,即使案件中的死者屍體不能被尋獲,法官也有機會根據環境證據對被告下判。
若被控罪名成立,現年35歲的Ahmad Danial可被判死刑。
可死刑又如何呢?19歲花季少女本該有燦爛無憂的人生,卻被人殺害,再無法和她的家人朋友見上一面,再無法過她本該有的一生。
而殺人嫌犯這13年來卻照常生活著。
據CNA報道,35歲的被告Ahmad Danial上庭時戴著黑框眼鏡,神情看似疲憊憔悴,面控時面無表情。
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這兩個嫌犯當年殺人的動機、作案的過程甚至抛屍的地點依然無從得知,甚至連張玮淩的遺骸現在在哪都還是個謎。
古往今來,有多少失蹤案最後都變成了殺人案。
那些“被失蹤”的人,又有多少還能活著回到家人朋友的身邊?
失蹤案,帶給普通人的感受或許是離奇,但對失蹤者的家人朋友來說卻是深刻的切膚之痛。
事到如今,我們也只能希望案件可以早日水落石出。
找了13年,張玮淩該回家了。
資料來源:
1. 聯合早報:【少女13年前遇害案】媽媽苦守舊家 怕她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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