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百勝集團的家族成員爲集團屬下公司的股份翻臉,在父親喪禮上掀家醜。弟婦指責大姑對她丟香蕉和羞辱她爲“爛女人”,“改嫁”了還有臉出席父親喪禮,不配做梁家媳婦。弟婦把大姑與其丈夫告上法庭,起訴兩人誹謗,索討超過25萬元。
起訴人林秀玲是梁南興弟弟的妻子,她在丈夫病逝後,繼承丈夫在百勝集團的汽車貸款公司的股份。(陳斌勤攝)
這起民事訴訟今天(1月19日)在高庭開審,對簿公堂的是百勝集團(Prime Group)主席梁南興的家族成員。
起訴人林秀玲(48歲)是梁家小兒子梁南家、即梁南興弟弟的妻子,梁南家已在2013年病逝。兩名答辯人梁春娴和黃宏興分別是梁南家的姐姐和姐夫。
官司所涉及的糾紛和事件發生在2018年前後,林秀玲當時是百勝集團的股東,以及集團屬下的汽車貸款與租車服務兩家公司的董事。梁春娴也同樣是兩家公司的董事。
根據訴方索賠書,訴方聲稱,2018年1月份,梁南興通過梁春娴表示有意參與兩家公司拓展業務的計劃,盡管他不是公司股東;但林秀玲不答應,這讓她與梁家結下梁子。兩個月後,梁家姐妹與林秀玲見面,商討買過後者在公司的股份,但最終沒有談攏。
同年5月,林秀玲的家翁去世,舉行了四天喪禮,林秀玲都在場。訴方聲稱,爲了在出席喪禮的生意同行面前毀壞她的聲譽,梁春娴說出了許多誹謗林秀玲的話。
這包括對著林秀玲丟香蕉並罵她是“爛女人”、“改嫁”給其他男子後,還敢以梁家媳婦身份出席喪禮,以及責罵她從集團偷錢等。
訴方的立場是,除了在喪禮上,梁春娴與丈夫也在同年6月和8月,兩次在集團同事面前羞辱林秀玲。訴方要求法庭下令答辯人不准再誹謗林秀玲,並對林秀玲做出名譽受損的賠償。(人名譯音)
記者:黃佩玲
攝影 / 陳斌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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