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將要求大廈業主定期爲舊建築進行外牆檢查工作,確保建築有良好的保修。
這項規定針對曆史超過20年、高度超過13公尺的建築。檢查須每七年進行一次,當局料最遲今年底確定相關法令的修訂。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李智陞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國家發展部開支預算時透露這點。他指出,檢查必須由專業的工作人員,每七年做一次。當局把外牆材料的預計“壽命”考慮在內,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和修補。
一般而言,政府組屋和公寓進行修複工程的間隔也是七年。
李智陞說:“當局計劃最遲今年底確定相關法令的修訂。在規定生效前,業主會有一年的時間做准備。建設局將繼續與利益相關者聯系,討論實行的細節,減輕業主的成本負擔。建設局也會與業界協作推出外牆檢查工作准則,並加強研究工作以開發更有效率的檢查方式。”建設局將與建屋發展局爲建築外牆開發無人機檢測系統。
目前,建設局會定期檢查建築物確保結構安全。建築物的設計都得符合建築管制法令的條件。根據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令,業主也得確保建築的保修良好,窗戶等外在裝置牢固。
不過,目前還未規定業主得檢查建築外牆。建設局指出,外牆退化前一般會出現腐蝕、褪色、裂痕等特征。因此,定期的檢測有助于及時找出潛在的問題。建設局是在咨詢了利益相關者並參考國外的制度後,制定了一個外牆檢測框架,旨在提升安全的同時,避免加重業主的成本。
建設局指出,檢查工作將有兩個步驟,包括以肉眼檢視建築外牆,及進一步的檢測工作,以找出隱藏的腐蝕問題等。業者必須委任專業的人員來進行檢測,這可包括工程師或注冊建築師。當局會在較遲時公布更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