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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附加險現有保戶 可能受到連帶沖擊

2021 年 3 月 12 日 健康时报客户端

醫療政策顧問林方源醫生認爲,那些不常申請索賠的保戶有可能“降級”,轉而購買包含共同承擔額的較便宜附加險保單。剩下的現有附加險保戶或得因爲人數減少、索償過多而須支付較高保費。

政府前天出台針對私人綜合健保附加險的新規定,雖然並不會直接影響現有保戶,但他們也可能遭連帶沖擊,私人保險業者仍有權更改現有附加險保單條例,調高他們的保費,或要求他們共同承擔醫藥費。

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前天在國會宣布,當局規定保險業者即日起新出售的私人綜合健保計劃(Integrated Shield Plan,簡稱IP)的附加險,須包含至少5%共同承擔額,即總醫藥費的至少5%須由保戶承擔,以遏止保戶過度醫療,進而把整體醫藥費推高的情況。

我國390萬名居民當中,有68%購買IP,當中有29%,即約110萬人有購買全額附加險。

醫療政策顧問、奧緯咨詢公司(Oliver Wyman)管理合夥人林方源醫生受訪時認爲,這項宣布有可能加快現有附加險保費上漲的速度。

他解釋,那些不常申請索賠的保戶有可能“降級”,轉而購買帶有共同承擔額的較便宜附加險保單。剩下的現有附加險保戶或得因爲人數減少、索償過多而須支付較高保費。

另外,由于這群索償過多的保戶本身就是導致附加險保費近年來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若他們繼續不控制索償額,保險公司或許也會修改現有保單條例,要求他們共同承擔部分醫療費。

衛生部的資料顯示,在投保涵蓋至私人醫院保單的保戶中,有附加險者的平均醫藥費高達9975元,比沒附加險者的6270元高出近六成;申請索賠者的比率則是9.1%對5.9%。這種種原因都導致附加險保費在過去兩年飙漲225%。

理財顧問、Providend聯合創辦人兼總裁陳顯耀受訪時指出:“保單屬于保險公司與顧客之間的商業合同,一般都包含條款允許保險公司只要能給予保戶足夠的通知,便可修改保單內容。”

他說,若保險公司最終決定修改保單,他們需確保保單仍具競爭力。當然,他們也不希望公司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受到影響。因此,修改保單與否,保險公司都需衡量利弊之後再做出決定。

保險業者有權更改現有附加險保單

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受詢時證實,保險業者確實有權利更改現有附加險保單。

協會解釋:“附加險保單是一種每年都會更新的保險。保戶每年都需考慮是否要更新保單。同樣的,保險業者也有權利選擇不更新相同條件的保單,而是向保戶推出已添加新條例,如含有共同承擔額條款的保單。”

一些受訪保險公司如職總英康與大東方人壽保險均指出,它們目前正在探討如何處理現有附加險保戶的保單,並會在適當時候提供更多信息。

友邦保險公司發言人則指出,現有附加險保戶目前所享有的保障不變,公司也會定期監察保單索償情況。公司也會定期讓投保人了解最新狀況,若附加險保單覆蓋面有變,會在生效前的至少31天通知保戶。

已購買IP附加險多年的陳佩文(30歲,會計師)受訪時說:“附加險的保費年年上漲確實讓人有些吃不消,但一想到若我大病一場很可能會花上很多錢,我便不想放棄,更何況現在已經不會再推出這種‘全包’的附加險了。

“既然我現在有工作也負擔得起,我還是會維持這個附加險,直到60多歲保費上漲至幾千元時,再考慮放掉附加險或改買比較便宜的附加險。”

另一名也有附加險的公衆陳美琳(42歲,教師)說,她想了解現有附加險保費與保險公司明年新推出的附加險保費差距有多大,才來決定是否要“降級”。

“若只是差別100元到200元,我肯定不考慮,但若價格差了一半,又或是現有附加險也包括了各種新條例如含共同承擔部分但保費仍然很高,那我應該會想要‘降級’。”

IP附加險調整問與答:

1)新條例是什麽?

向六家私人保險業者購買新的綜合健保計劃附加險(rider),須支付醫療費至少5%的共同承擔額(co-payment),頂限至少是3000元。

這六家保險公司爲保誠(Prudential)、友邦(AIA)、職總英康(NTUC Income)、英傑華(Aviva)、大東方(Great Eastern)和安盛人壽保險(AXA)。

2)新條例何時生效?

從昨天起購買附加險保單的投保人須最遲在2021年4月1日轉投保險公司推出包含共同承擔額的新附加險。若新附加險更早推出市面,投保人也可選擇提早轉投。

到了明年4月1日,保險業者不能再賣全額附加險。

3)若我已購買全額附加險,會受新條例影響嗎?

所有在今年3月7日或之前已購買附加險的投保人不會受影響,除非業者改動合約條款。

4)5%的共同承擔額大概是多少?

根據2016年的賬單,半數的共同承擔額不超過100元;75%不超過250元;九成不超過550元。

5)若醫藥費太高怎麽辦?

在少數情況中,保戶可能會面對異常龐大的醫療費用,但衛生部規定共同承擔額要有頂限,每年至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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