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局過去兩天在兀蘭和大士關卡展開取締行動,197名電單車人士因爲電單車的排煙量或噪音超標而遭取締。
環境局文告說,這些外國注冊的電單車,排煙量和噪音超標的分別有34輛和163輛。這次的取締行動也提醒車主必須維修他們的電單車。
根據環境保護和管理(車輛廢氣)(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Vehicular Emissions)),在公路上使用排放肉眼可見的廢氣或噪音超標的車輛是違法的。
按車型和違例次數,電單車排煙量超標的車主可被判不同款額的罰款;如拒付罰款,可被法庭判高達5000元的罰款。
取締排煙量超標電單車時,當局也同時檢測噪音量。如果測試不過關,當局將告誡車主改進車子,同時把車主的相關資料轉給外國當局,交由它們跟進。
環境局說,減少廢氣和噪音將協助保持健康和幹淨的生活環境,促請公衆好好保護環境,確保公共衛生的高水平。該局也將繼續執行取締行動,對付違例車主。
當局數據顯示,前年和去年排煙量超標而遭取締的電單車,分別有669輛和442輛。這兩年噪音超標的電單車分別有16輛和163輛,去年數字顯著增加是因爲當局加強取締行動。
環境局促請公衆舉報違例排煙或發噪音的車輛,提供車牌號碼及事發地點、日期和時間等相關資料,通過撥打熱線1800-2255-632(1800-CALL-NEA)、上網,或myENV手機應用程序舉報。
公衆也可拍攝車輛違例排煙或發噪音的視頻,再用myENV提交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