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幫助按摩院業者了解新法令,警方執照及監管局前午已跟大約130名業者召開對話會,並表示將酌情處理每項訴求。
《聯合早報》昨日報道,新按摩院法令(Massage Establishments Act)在本月1日實施後,引起部分按摩院業者反彈。
據新按摩院法令,按摩院執照分兩大類,第一類的營業時間限制爲每天早上7時至晚上10時30分;資格門檻較低的第二類只能從上午10時營業至晚上10時30分,這類按摩院不能在組屋區經營,並且只能聘請新加坡籍、永久居民和馬來西亞籍按摩師。
另外,只有在烏節路、濱海中心、濱海灣、珊頓道、哥烈碼頭、樟宜機場,以及在符合條件的酒店內營業的第一類按摩院,才可以24小時營業。
前天下午3時,逾百名按摩院業者聚集在廣東民警察大廈,出席警方執照及監管局舉辦的對話會,表達多項訴求,其中三項關鍵訴求是增加豁免限制區、延長營業時間,以及放寬聘請外國按摩師條件。
警方受詢時表示,大約130名按摩院業者出席了對話會,其中包括來自兩個水療協會的會員。
警方指出,對話會旨在幫助按摩院業者更好地理解新按摩院法令,以及針對監管要求的有關調整。警方執照及監管局也借此機會澄清業者提出的任何疑問,並將繼續與業者緊密合作,酌情處理所接獲的每項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