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車資方程式並不是要收回過去公共交通業者承擔的營運成本,也不是要收回政府在建設公交基礎設施方面的成本。
公共交通理事會昨天(3月28日)在《海峽時報》言論版刊登的信函中,反駁該報早前刊登的記者評論和讀者來函時說,政府將繼續補貼公共巴士和地鐵服務,未來五年將分別提供約50億元和40億元補貼,也會投入約200億元發展基礎設施。
《海峽時報》在本月23日刊登評論,批評新的車資方程式不夠透明,同日也有讀者來函指當局通過新方程式,把業者管理不當而增加的成本轉嫁給乘客是不公平的。
公交理事會政策與監管司司長劉佳峰維護新的方程式時指出,新方程式保留了原有的宏觀經濟指數,確保公交業者所承擔的實際成本,不會直接轉嫁給乘客。
劉佳峰說,這有助確保業者有效控制成本,這也是公交理事會長久以來堅持的原則。
他指出,雖然方程式內的價格指數反映了公交業者面對的通脹壓力,但卻無法反映營運成本因客容量增加而上漲的情況。
新的方程式因此加入了“網絡容量因素”(Network Capacity Factor),今後五年在計算常年車資調整頂限時,把公交承載量和乘客使用量也納入考量。
“網絡容量因素可確保未來客容量增加後的營運成本,可更公平地由各方分擔。它追蹤客容量的調整,同時抵消因乘客量增加而得以收回的成本。”
爲確保車資跟上公交營運成本結構的變化,理事會上周宣布,今年底進行的公交車資檢討工作將采用新的方程式,把公交營運成本因整體承載量擴大而上漲納入考量。這意味著車資下來可能會上調。
業者最多可允許調整的幅度將在今年第三季公布,並于年底生效。
此外,公交理事會也修改轉車規則,讓地鐵乘客出閘走到鄰近另一個地鐵站轉車時,無須支付多一次上車費(boarding charge)。
檢討車資曾考慮加入 乘客車程體驗相關數據
公交理事會透露,在檢討車資方程式時,曾考慮加入可反映乘客車程體驗的相關數據。
不過理事會經過一番斟酌後,決定不要把服務素質直接加入方程式內,而是繼續通過現有監管框架如業者須遵循的營運表現標准,來監督巴士和地鐵服務水平。
理事會強調,新方程式生效後,仍會確保車資依然是負擔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