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子涉嫌在三天前(4月16日)抓著裕廊集選區議員陳有明醫生的脖子,把他推向牆壁,然後揍他多拳,昨早被控蓄意傷人。此外,他也面對一項擅自留在接見選民處,意圖傷害陳有明醫生的控狀。
莫哈默阿敏(Mohammad Ameen)被指本月16日晚上約10時10分,合法進入金文泰2道第334座組屋底層接見選民處,卻違法逗留在該處,意圖對裕廊集選區議員陳有明醫生不利。他被指走向陳有明醫生,大力抓著他的頸項,然後推他向牆壁,跟著把他的身體當沙包,打了他數拳。
莫哈默阿敏面對的蓄意傷人控狀,若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長兩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兼施。至于他擅自逗留的控狀,則面對最長三個月的監禁或罰款最多1500元,或兩者兼施。
被告昨早面控後,將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兩周,接受精神評估,案展5月2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