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大路兩年前發生電動腳踏車騎士兩死一傷致命車禍,涉及意外的拖車司機昨天被控兩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控狀。
印度籍薩哈迪瓦(Sahadevan Senguttuvan,35歲)被指在2016年10月27日深夜11時55分,駕駛集裝箱拖車在朝往直落布蘭雅路的西海岸大路上,沒有注意到前方的情況,造成追尾車禍,撞上三輛電動腳踏車,釀成兩名騎士喪命和一人蒙傷。
洪乙峰(25歲,餐館侍應生)當場身亡,王子權(19歲,等待入伍)送院不治,陸德順是三名騎士中唯一僥幸生存的。
驗屍庭去年進行研訊時,調查披露三名腳踏車騎士中,陸德順騎在最前頭;王子權在他後頭,距離約兩公尺;洪乙峰則最後一個,距離王子權約五公尺。拖車先撞上一輛電動腳踏車,再分別撞上另外兩輛腳踏車。 驗屍官馬文德去年10月20日發表研訊結論時指出,司機很可能在這條直路開車時打瞌睡。司機當天早上7時20分開工,直到近午夜,共工作超過16小時,前一天間中也只休息兩個半小時,長時間駕駛,加上身心疲勞,可能影響了判斷和清醒。
本案在下個月9日作審前會議。疏忽駕駛導致死亡的刑罰是最長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至于疏忽駕駛傷及他人,薩哈迪瓦若罪成面對最長半年監禁,或罰款最多2500元,或兩者兼施。他獲准以1萬元保釋出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