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的皮膚有五年有效期,爲避免浪費,醫院會按順序使用皮膚庫中皮膚,因此有些需要多名捐贈者皮膚的病患,就植入了不同種族的捐贈皮膚,由“各族”把他們從死亡邊緣拉回來。
卡迪(35歲,經理)2007年在台灣接受軍訓時,一架台灣戰鬥機突然墜毀在他身處的儲藏室,四周瞬間起火燃燒。他全身一半皮膚遭二級和三級燒傷,因大面積燒傷導致肺部受感染,心髒功能也受影響,存活率僅30%。
爲避免進一步細菌感染和脫水,卡迪被送回新加坡中央醫院,進行了10多次植皮手術,其間就用了四五名不同種族的捐贈者皮膚來遮蓋傷口。他住院兩個多月後出院,成爲那次意外事故中唯一存活的嚴重燒傷者。
卡迪告訴《聯合早報》,他從不在乎獲贈皮膚來自不同種族,只覺得是“一個人幫另一個人”就如此簡單。“不論是黑人或白人,只要他的皮膚最終能救我一命就行了。”
另一名嚴重燒傷者林永堅(28歲,激勵演講者)2014年到柬埔寨背包旅行時,騎電單車不幸遇車禍,電單車起火燃燒,導致他全身約30%蒙受三級燒傷。由于性命垂危,當地醫院本已爲他准備好死亡證書,幸好家人及時安排救護機把他送回新加坡中央醫院急救。
也植入不同種族捐贈皮膚的林永堅說:“我們都是人,爲什麽要分辨不同種族和膚色呢?人性是美妙的,大家身爲人類,必須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