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蘇先生表示,當初他與房屋中介公司簽下18個月的租約,合約本月到期,日前他上門查看房子,沒想到房子變成了“豬仔屋”。
實龍崗組屋出現“豬仔屋”,一個四房式單位被二房東分隔成六間房,分租給13人,屋主日前上門查看,發現組屋遭二房東違例出租給多人,要求租戶兩天內搬走,但租戶兩天後仍不肯搬,雙方僵持不下,驚動警方上門調解。
這間“豬仔屋”位于實龍崗北3道第549座組屋。《聯合早報》記者前晚接到熱線趕到現場,五名租戶站在門外議論,並指屋主趕人,不知如何是好。
該間四房式單位,共被分隔成六間小睡房,分租給九男四女,共13名中國人。
屋主突然上門下令搬走
其中一名不願透露名字的租戶邊先生(41歲,工廠員工)表示,他們是通過網站向一名30多歲的中國籍女子租房,搬進來住之後才發現對方是二房東。
邊先生說,對方自稱擁有10多間房子,把工作准證副本交給租戶,還說彼此都是異鄉人,要相互信任,因此大家不疑有他,沒簽租約就跟對方租房。
“只要到了月初,二房東就會親自上門收取租金,每個人的房租從300元至450元不等,二房東每月能收取4320元租金。”
13人原本都住得好好的,沒料到上星期天(13日),一名自稱是屋主的男子突然找上門,要他們兩天內搬走。租戶從沒見過屋主,無法確認對方身份,加上與二房東談妥的租約也還沒到期,大家因此不予理會。
不過兩天之後,屋主卻在前天下午切斷單位的水電供應,晚上7時還帶了四個人上門,要租戶立刻遷出。租戶堅決不搬,雙方逐起爭執,屋主跟著報警處理。
租房僅兩周的劉女士(32歲,電子廠員工)表示,自己與丈夫在本月1日才剛搬進來,每月房租720元,加上定金,已經花了她將近一個月的薪水,如果搬走不僅拿不回租金,一時也找不到地方搬,不知如何是好。
租戶們在一番僵持後仍不肯搬,警員則勸屋主先離開,屋主過後打算通過建屋局與租戶交涉,讓他們搬離。
邊先生表示,自屋主上門後,他們一直嘗試聯系二房東,希望對方能盡快出面解決,並歸還定金,可是接連幾天都聯系不上。
不願透露名字的屋主蘇先生表示,當初他與房屋中介公司簽下18個月的租約,合約本月到期,日前他才上門查看房子,沒想到房子變成了“豬仔屋”。
他表示,當初合約注明每月房租爲2700元,而且中介公司也有提呈九名租客的工作准證,由于每月租金都有定期進賬,因此他從未上門查看。
根據建屋局資料,四房式或更大型組屋最多只能租給九人,觸犯條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坐牢六個月或兩者兼施。建屋局也有權將組屋強制收回。倘若出現非法轉租,二房東將被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能出租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