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萊漢(圖:檔案照)
“豬仔屋”火患釀二死三傷,“管理員”昨早被判入獄兩周,罰款2萬4000新元(約7萬4000令吉)。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來自孟加拉的被告萊漢(43歲)面對五項罪名。除了承認協一項助經營非法宿舍觸犯規劃法令的罪名以外,他也承認一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以及一項觸犯防火安全法令的罪名。另外兩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被告昨早被判罰後,若繳不了罰款,將坐牢額外六周頂替。
這起火患發生于2015年4月3日淩晨3時30分,地點于芽籠6巷86A號店屋的二樓單位。單位的33名住戶中,兩人吸入過多濃煙喪命,三人被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