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假結婚案件的主謀,在2014年12月至去年3月間,爲七對本地男子和越南籍女子安排權宜婚姻。他最終被判坐牢24個月、罰款4萬2000元,是類似罪名下,法庭至今所判處的最高刑罰。
楊浚鑫 報道
三年內促成七對假夫妻,32歲無業男子每談成一樁“婚事”,就可賺取6000元至1萬6000元不等。盡管如此,其中一對假夫妻在去年被人舉報,移民與關卡局步步追蹤,終一舉搗毀這個涉及17人的假結婚團夥。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昨天召開記者會,交代案件始末和其他詳情。此案主謀爲新加坡籍男子陳振福(32歲,無業),他在2014年12月至去年3月間,爲七對本地男子和越南籍女子安排權宜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並教唆他們在申請探訪證時作出虛假陳述。
七名假新郎的年齡介于23歲至45歲,七名假新娘的年齡則介于22歲至28歲。
陳振福共面對15項控狀,但控方針對其中七項抵觸移民法令第57C節的控狀提控,其余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陳振福最終被判坐牢24個月、罰款4萬2000元,是類似罪名下,法庭至今所判處的最高刑罰。
陳振福有三名同夥,其中一人是越南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阮黃安秋(35歲)。她經營美甲店,負責物色合適的越南新娘,說服她們假結婚。
另兩名同夥是無業男子郭俊榮和私召車司機黃家俊,兩人同樣27歲。前者協助處理行政事務,如上網辦理結婚登記、尋找婚姻宣誓官,甚至擔任證婚人。後者則介紹有意假結婚的男子給陳振福。
根據案情,其中一對被“撮合”的假夫妻是見習廚師王耀輝(24歲)和黎如玉(24歲)。
前年11月初,面對財務困難的王耀輝告訴陳振福自己的困境,希望對方能助他賺取外快。幾天後,陳振福表示能安排王耀輝與外籍女子結婚,且不必履行丈夫職責,或與假妻子同住。
作爲回報,王耀輝獲得800元報酬。陳振福還承諾,只要王耀輝協助假妻子申請探訪證,還可每月獲得500元。陳振福也向黎如玉收取了1萬2000元的介紹費。
這對假夫妻于去年1月公證結婚,同年3月被熟人舉報才揭發此案,兩人各被判坐牢六個月。
參與偵破此案的移民局特別調查組主管王得維透露,他們去年3月27日逮捕王耀輝後,經問話掌握了主謀身份,在隔天拘留了陳振福,才得以搗毀該集團。
兩名越南女子逃逸
涉案的17人中,12人被判入獄六個月到24個月不等。另有兩人的案件在審理中、一人沒有被提控,還有兩名越南女子在調查前離開了新加坡。
七名越南“妻子”向主謀支付了6000元至1萬6000元不等的介紹費,“丈夫”們則各獲得800元至4500元的酬勞。
其中,獲得4500元酬勞的是酒店職員葉以彬(45歲)。他因拖欠大耳窿1萬元,去年4月與越南女子阮黃碧玉(26歲)假結婚以還債。
爲掩人耳目,葉以彬在婚前飛往越南會見准妻子,兩人僅認識一天就共乘飛機回到新加坡,並在抵新的隔天結婚。
移民局主控官伊紮特(Muhammad Izzat Abdul Rahman)認爲,此案檢控的挑戰在于涉及人員衆多,且各說各話,難以還原完整的案情。他強調,涉及權宜婚姻的案件往往較難取得確鑿證據,因此須努力挖掘更多證據以指證罪犯。
根據移民局數據,去年共有53人因涉及權宜婚姻被定罪。(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