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投資者都應根據自己所能夠承受的風險,對投資組合內的不同資産類型作出分配,可包括股票、債券與現金,甚至基金、黃金與房地産等。
一個理想的投資組合,應該能讓投資者在承受最低風險的情況下,獲得最高回報。投資者主要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力來配置資産。
不過,投資組合當中資産類型的比重,往往會隨著市場的波動而變化。
爲了確保能持續符合投資者的風險承受力,有必要在某個時候重新平衡投資組合,而要依據什麽原則重新平衡,則要重新檢討投資目的,並決定是否維持同樣比重的資産類型的配置。
對平衡組合風險 股票債券不可缺
在投資組合中加入股票與債券,對于平衡組合的風險顯得必不可少,而個別資産類型的比重多少,也將決定投資組合是否能達到投資者的預期。
若風險承受力高,投資組合可以有更大比重的股票,例如50%至70%或更多的股票;在市場情況利于股市表現時,可帶來的潛在回報更大。
若風險承受力低,視低到什麽程度而定,投資組合當中的債券比重則可相應地提高,例如介于25%至50%。
投資組合當中的現金,同樣對平衡風險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這可包括銀行儲蓄與定期存款等任何能夠快速轉爲現金的投資産品。
現金投資是組合當中最少的,但它卻能爲組合帶來穩定性,減緩下行風險,並讓投資者能專注于長期目標,而非短期的市場波動。
有些人認爲,在股票市場出現牛市而債券票息同時卻跌到低點的時候,應該建立“零債券”投資組合。
這是否可行,仍然歸結到投資者願意承擔多少風險的問題上。
毋庸諱言,有時候,越多元化的投資組合,越可能限制到投資組合的回報潛力。
例如,在股市進入牛市時,投資的股票越多,整個投資組合的回報也會更大;若這時投資的股票少,獲利也會較低。
那麽,什麽時候才是重新平衡投資投資組合的時候?有些投資者會硬性地規定在某個時候,例如年頭或年終,來進行重新平衡組合的工作。
但是,業界普遍認爲應該根據市場情況更爲靈活地處理。投資者可以設定底線,例如當某個資産類型偏離原本比重多達5%,就可以考慮重新平衡組合。
舉個例子,某個投資組合,股票占60%,債券占30%,現金占10%。經過一段時期,股票大漲,進而影響到組合當中各資産類別的比重,投資者就可對組合作出調整。 若打算維持原先的資産配置,投資者可把組合的當前總額,乘以各個資産類別原定的比重,得出的數字即投資者應該對各個資産類別應作出的投資款項,投資者可據此作出賣出股票或買入更多債券的調整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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