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揭育文坐牢兩周、罰款4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三年。他即日入獄服刑,在SMRT地鐵首席營運總管的職務也被停職。
SMRT地鐵首席營運總管在父親逝世後,聲稱爲了減壓去喝酒,四杯啤酒下肚後開車,結果誤闖兀蘭關卡,因酒測不過關被捕。
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1日,被告揭育文(51歲)于本周一(25日)面控後認罪,承認一項酒駕控狀。
這是揭育文第二次酒駕,法官判他坐牢兩周、罰款4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三年。他即日入獄服刑。
揭育文以個人名義答複媒體詢問時說:“我對這起事件感到遺憾,並保證以後不會酒駕。”
SMRT企業通訊副總裁張燿美受詢時說,公司已獲悉法庭的判決,揭育文目前已被停職。據知,揭育文是在被治罪那一天接到停職通知。
何旭明法官昨天(6月28日)下判時說,酒駕是不負責任的行爲,讓喝醉酒的司機駕駛車輛,將使車輛成爲毀滅性武器。
法官說,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極爲重要,酒駕司機的自私行爲,不理會行人和其他奉公守法的公路使用者的生命,必須受到懲治。
法官說,酒駕完全可以避免,盡管法律能夠盡力嚇阻這種行爲,卻無法挽回失去的生命,以及所造成的傷害。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二次犯下酒駕罪的司機,須判處強制性監禁。
法官也說,被告在第一時間認罪,並且與當局合作,這些因素具有一定分量。法庭會充分考慮這些因素。被告對社會做出貢獻這一求情因素,卻因必須嚇阻酒駕司機而被抵消。
事發當天晚上11時,揭育文和同事到位于武吉知馬射靶場路的淡馬錫俱樂部(Temasek Club)喝酒。揭育文父親在4月14日逝世,他稱去喝酒減壓。
揭育文喝了四杯啤酒,淩晨約2時30分離開淡馬錫俱樂部,開車往兀蘭方向駛去。據了解,他住在兀蘭,當時是要回家。
揭育文一路開車,不料誤闖兀蘭關卡。關卡距離淡馬錫俱樂部約15公裏。揭育文把車停下,告訴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他誤入關卡,並不是要離開新加坡。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聞到他身上的酒味,懷疑他喝酒,爲他做呼氣測試,他不過關,結果被捕。
之後揭育文被押到裕廊警署,再次接受呼氣測試,結果顯示,他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所呼出氣體每100毫升含65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
揭育文有交通違規紀錄,包括闖紅燈和駕車使用手機等。他在2004年有酒駕案底,當時被罰款28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主控官張露嘉副檢察司針對刑罰陳詞說,被告稱喝酒是因喪父,面對壓力的關系。這些因素沒有求情分量,因爲他沒有喝酒後必須開車的令人信服理由。
去年共2044人酒駕被捕
主控官說,盡管執法當局不停取締酒駕司機,酒駕案件仍令人關注。根據數據,2016年,共有2126人因酒駕被捕,2017年,被捕人數稍微下降,共2044人。對于再犯司機,刑罰須嚴厲,以儆效尤。
在加入SMRT之前,揭育文曾在武裝部隊服務14年。他曾在2008年擔任國慶籌委會負責節目的委員會主席,並在2011年擔任國慶慶典執行委員會主席。他于2009年獲頒國慶公共行政(軍事)獎章(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