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騙子謊稱是理工學院朋友,借機“攀關系”,通過面簿或約會應用搭讪八名陌生女子,包括一名已婚婦女,利用她們的感情,並假借投資騙取她們共約20萬元。
被告朱至緯(譯音,35歲)本月初承認八項欺騙罪,並同意國家法院判刑時一並考慮剩余15項控狀。他昨早被判六年改造性監禁。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撥電到受害人的辦公室或通過手機約會應用尋找獵物,聲稱雙方是舊友,博取她們的信任後就榨取她們的錢財。八名墜入騙局的女子,各被騙1700元至7萬8500元不等。
被告是以投資爲名,或謊稱他的工作急需資金周轉,誘使對方拿錢給他。錢到手後,他就拿去賭博和還債。
據調查,被告前年8月聯絡受害人甲,謊稱是她理工學院朋友但失去聯絡,而他因曾發生意外,所以面貌有變,她認不出他。然而,事實是被告從社交網站面簿偶然看到對方的資料。
他們在隔月見面,被告稱他在投資公司擔任顧問,並以三個月內能連本帶利幫她投資,回報有兩三百元。之後,他一再騙受害人的錢,共榨取她7萬8500元。
他去年4月結識受害人乙,兩人之後發展成戀人,他隔月就開始向她開口要1萬5000元進行外彙投資,還讓對方以爲投資不遂,他就會丟飯碗。此外,他稱銀行戶頭被凍結,誘使受害人乙交錢給他,前後騙了3萬4300元。
被告去年1月聯絡受害人丙,稱兩人五年前在派對上認識,丙之前的確熱衷于派對,所以不疑有他。他們之後成爲情侶,被告稱可以爲她投資,騙取她4萬4000元。
此外,還有三名受害女子爲了拿錢給被告“投資”,向銀行貸款,其中一人竟向八家銀行借貸,結果負債近8萬元。
被告騙了八名女子20萬多元,賠償了7300元。
主控官要求判被告改造性監禁或預防性監禁時說,被告是慣犯,此前也曾因多項欺騙案被判入獄及改造性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