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金興在4月份被診斷患上俗稱血癌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目前剩下約五六個月的壽命。昨天,他通過代表律師提出刑事動議尋求法外開恩,獲得批准。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准許身體虛弱的他在休庭後直接離開法院,回去醫院接受化療,不必等候親人辦妥繳付罰款的手續。
因企圖用一包香煙賄賂稽查員,68歲咖啡店負責人原本被判監三周,豈料他在判刑後被診斷患上血癌,壽命僅剩半年。高庭法官開恩改判罰款250元即可,讓男子不必在牢裏度過最後的歲月。
被告林金興在位于武吉巴督52街第506座組屋的“興興餐室”工作多年,負責經營和管理該咖啡店。他昨早戴口罩、坐輪椅出庭,通過代表律師提出刑事動議尋求法外開恩,獲得批准。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表示對林金興的處境感到非常同情,並准許身體虛弱的他在休庭後直接離開法院,回去醫院接受化療,不必等候親人辦妥繳付罰款的手續。
林金興被控在去年10月14日,企圖用一包價值12元1角的香煙,賄賂在新工産業管理服務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任職的稽查員祖卡南,觸犯了防止貪汙法令。
案情顯示,稽查員當天到咖啡店視察時,發現桌椅擺放違規,于是准備對咖啡店開罰單。林金興嘗試求情,並問稽查員平日抽什麽牌子的香煙。過了一會兒,林金興又走向稽查員,與對方握手時,偷偷把一包香煙塞進稽查員的手中。
他對稽查員說:“你幫我,我幫你,下次你來之前,提前一小時撥電給我,讓我可以有所准備。”
但稽查員拒絕接受香煙。林金興承認貪汙罪,今年3月13日被判坐牢三周,當時他要求展期服刑,獲得法官批准。
律師:不可能再犯任何罪行
豈料,林金興在4月份突然生病,持續發高燒不退,送院求醫後被診斷患上俗稱血癌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cute Myeloid Leukemia),目前剩下約五六個月的壽命。
代表律師黃宏勝昨早在庭上陳詞時指出,林金興多年來奉公守法,因一時的錯誤讓人生留下一次案底,如今更不幸患上絕症,在剩下的歲月裏須持續接受醫療看護,不可能再犯任何罪行。
律師希望法官法外開恩,讓林金興獲得有條件的釋放,或改判他罰款,不必在患癌的情況下入獄服刑。
控方則指出,法外開恩不等于讓被告免除任何刑罰,而是考慮如何衡量適當的判刑。考慮到林金興的病情,控方不反對刑事動議,並建議可以2000元或以下的罰款作爲替代刑罰。聽了雙方陳詞後,高庭法官決定改判林金興罰款250元。
林金興的兒子林俊豪(42歲)在休庭後告訴《聯合早報》,父親目前還在陳笃生醫院留醫,他們要趕緊帶父親回醫院,繼續他的化療。
教育部兼人力部高級政務次長劉燕玲以國會議員的身份爲林金興寫求情信,信中披露林金興向來熱心參與社區活動,曾在活動中贊助獎金給年長居民,以及協助提供餐飲給區裏的弱勢居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