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台灣男子短短三天內協助假公安團夥到新加坡收取18萬5000元贓款,兩人昨天被判坐牢。
陳友鎮(34歲)面對一項唆使他人接收贓款,判監36個月,而面對一項接收贓款罪的謝廷家(31歲)則坐牢33個月。
去年初,陳友鎮在台灣招募謝廷家到新加坡充當中間人,負責接收和移交贓款,月入7萬5000台幣(約3300新元),而陳友鎮招募謝廷家的報酬爲5萬9500台幣(約2659新元)。
兩名被告于去年7月5日飛抵新加坡,由團夥份子陳彭宇(34歲)指示他們接收和移交贓款。
從6月15日到7月6日,假公安團夥冒充中國公安或新加坡警察詐騙五名男女,將款項轉入另四名男女的銀行戶頭。
82歲男子九天內被騙65萬元
被騙錢的五名男女,其中82歲的陳國鵬年紀最大,損失也最大。他在短短九天內被騙65萬元。另四人年齡介于51歲到74歲,當中有退休人士、家庭主婦和文員。而那四名男女的年齡介于29歲到62歲,當中有技工、建築工人和行政員。他們被誘騙提供銀行戶頭接收贓款,然後提出來交給謝廷家或團夥分子黃英淳(54歲)。
謝廷家聽從陳彭宇的指示,在7月5日到7日間接收和移交18萬5000元贓款。他在芽籠咖啡店的廁所、組屋樓下或酒店接收和移交贓款。
黃英淳已被治罪,兩個多月前被判監六年半,他已向高庭上訴。陳彭宇也已認罪,目前等候判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