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保費卻因沒呈報病曆而無法索賠,中央公積金局發現受保人沒申報健康狀況後,只退回未使用的保費,這麽做是爲確保機制的健全,否則對其他因類似理由被拒絕申請的人欠缺公平。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德士司機佘春華今年4月因心髒驟停去世後,遺孀李悅(47歲,補習老師)才發現他們付了五年保單的家庭保障計劃(Home Protection Scheme,簡稱HPS),因沒呈報病曆而無法索賠,“白付”了五年保單。
公積金局和建屋發展局昨晚聯合發函解釋,HPS是保險計劃,爲讓保費低和申請過程簡單,申請受保的人必須完整地申報他們的健康情況。申報健康的人一般無需進一步進行承保(underwriting)以避免不便,當局會基于信任批准申請。
當局強調,公積金局有責任確保HPS在行政上具誠信。“因此,一旦發現受保人沒申報健康狀況後,我們就會終止HPS的保險,並把未使用的保費退回受保人的公積金普通戶頭,要不然對其他因類似理由而被拒絕申請的人欠缺公平。”
李悅早前透露,當局歸還丈夫去世後沒用到的269.46元余額保費。來函也說明此個案的細節,指佘春華在2013年因嚴重健康問題而住院,出院不久後,他就向建屋局申請購買HPS保險。由于他1998年買房時無需動用公積金付房貸,因此當時無需強制性投保HPS。
“如同每一名購買建屋局組屋的買家,建屋局職員會向他解釋必須在申請表格上完整申報健康狀況的規定。然而,他在表格內聲明自己在過去五年沒進行任何手術或住院,也沒申報導致他入院的病情。”爲此,當局根據他的申報,批准他加入HPS。
當局表示無法推測佘春華爲何沒申報病情,但以他嚴重的健康狀況,是無法受保HPS的。
簽署投保文件時夫婦倆都在場,李悅早前受訪時強調,他們無意虛報,而是不知須要申報。她昨晚再次接受本報訪問時說,買保險時一般需要簽署文件以證明保險從業員已解釋了條例,而投保人也已完全明白,但丈夫當時並沒簽署類似文件以證明對方有解釋。
她稱,丈夫只有小學程度教育,一生只買了這一份保險。她說:“丈夫的想法就是,你給我賬單,我就按時付賬。爲什麽要付,要付多少,他根本不會查,只是選擇相信當局。”
財務規劃公司星融執行總裁謝诏全說,一般來說,一旦有了嚴重疾病,就很難會有保險願意承保,因此趁自己還健康時做好財務規劃非常重要。“另外,在購買保險時,也應該如實申報,否則日後就會因爲保險不予賠償而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