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開始,所有在我國旅居和工作的外籍員工、學生和女傭等,向合法放貸商借款的金額將設頂限。此外,他們明年起也可以自願申請借貸禁令。
律政部和人力部昨天聯合發文告說,這些措施是要更好地保護借貸人和他們的雇主免受過度借貸帶來的問題影響。
律政部將把本季度生效、原本只影響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本地借貸頂限,擴大至包括所有工作准證、長期探訪證、短期探訪證、眷屬准證和學生證的持有人,但這並不影響旅客等在本地短暫逗留的外國人。
無論向多少家放貸商借錢,每個外國人的借貸頂限爲:年薪不超過1萬元者最多只能借貸1500元;年薪介于1萬元至不超過2萬元者,最多只能借貸3000元。這與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借貸頂限有別,年薪不超過2萬元的國人均可借貸最多3000元。
此外,年薪在2萬元和以上的外國人,可借貸的頂限爲月薪的六倍。
文告指出,向合法放貸商借款的外國人近年來有上升趨勢,2016年全年僅7500人,但今年單是上半年就有3萬5000人。警方也發現有越來越多旅居本地的外國人向非法放貸人貸款。
長期或短期探訪證、眷屬准證和學生證的持有人只能在特定情況下在我國工作,而這可能意味著他們的薪資不高。
律政部受詢時向《聯合早報》確認,沒有規定外籍借貸人須有最低薪資,但律政部鼓勵放貸商“負責任地放貸”,只借錢給有能力償還債務的人。放貸商也必須在批准貸款之前,查看借貸者的借貸背景。
律政部也確認,外籍員工的雇主若沒有涉及相關貸款,就沒有法律責任須代員工償還貸款。
除了預計今年12月生效的借貸頂限,律政部明年起也會允許旅居本地的外國人選擇自願申請借貸禁令。
人力部會對那些向非法放貸人貸款的工作准證持有者給予處分,包括一旦發現有人違例就通知雇主、取消工作准證,然後遣送回國並禁止他再到新加坡工作。雇主若上訴要繼續雇用違例者,人力部將酌情處理。
人力部和警方也會加強對這些員工和其雇主的教育,讓他們了解借貸連帶的風險,也更了解如何管理財務。
當局籲請面對財務困難的工作准證持有人向志願福利團體、全國職工總會旗下的外籍勞工中心,以及家庭傭工中心等現有管道尋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