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工作的女傭實現“經濟獨立”不再是夢。
明年1月起,本地雇主在人力部的新法令下將不再允許爲女傭保管任何錢財,包括每月薪水。即便是女傭主動提出要求雇主幫忙,雇主也不能代她們保管提款卡或與她們開設聯名戶頭存錢。這意味著女傭明年起將對自己的薪酬擁有絕對支配權。
人力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本地擁有女傭工作准證的人數有24萬6800人。違例的雇主將可面對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人力部過去三年平均每年處理600起薪水糾紛案
好端端的爲何修改法令出台這樣的新政策?
據《海峽時報》和《聯合早報》報道,那是因爲過去三年,人力部平均每年處理了約600起雇主和女傭的薪水糾紛。家庭傭工中心(Centre for Domestic Employees)主席楊木光透露說,近兩年他們爲女傭成功討回的被拖欠薪金就有20多萬新元。“其中有10起個案是因爲女傭的雇主幫她們保管薪水後出現經濟問題,無法把錢還給女傭。”
楊木光還補充說,中心去年所收到的女傭薪水糾紛案件中,每名女傭被拖欠的薪水數額從1000多元至1萬5000多元不等,有些女傭是長達兩年拿不到薪水。
中介:只有一兩成雇主扣留女傭薪水
聽起來問題似乎很嚴重,不過據《聯合晚報》報道,本地中介估計,只有一至兩成的雇主仍扣留女傭薪水,大多數雇主早已改掉陋習。《新明日報》則報道,有些中介公司會建議雇主保管約800元左右,以防日後不滿女傭表現,可以用來買機票送她回國。
安利康女傭中心執行董事鄭坤明告訴《晚報》,以前的雇主因爲擔心女傭亂花錢或被騙而幫女傭保管錢財,不過近五年來情況已大不相同。
他告訴《聯合晚報》,旗下曾有一名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家庭幫傭,在新加坡工作四年的薪水全部被雇主扣留,四年後雇主無力償還薪水,竟直接將女傭送回國,讓這名女傭白白工作了四年卻一分錢也拿不到。
鄭坤明說:“這名女傭回到印尼後到我們設在當地的中介公司投訴,我們把她接回來新加坡,向人力部求助,好像花了大約兩年時間才拿回錢。”
鄭坤明還說:“本地聘請菲律賓和印尼女傭已有多年,雇主不可以停留在以前的心態。現今80%至90%的雇主都選擇直接給女傭薪金,相信新條例不會帶來很大影響。”
除此,鄭坤明也指出,以往女傭在開設銀行存款戶頭時,因爲必須掏出500元作爲開戶最低存款,所以有不少女傭選擇不開設戶頭,改由雇主幫忙保管薪水。不過,家庭傭工中心近年來已經與儲蓄銀行合作設立了“儲蓄銀行女傭工資戶頭”(POSB Payroll Account (FDW))。
儲蓄銀行發言人說,女傭工資戶頭無需最低開戶存款,提款卡也可以用來支付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資,以及作爲無現金支付的憑證。女傭在成爲儲蓄銀行會員後,也可以享受家庭傭工中心合作夥伴提供的醫療、美發、包裹遞送服務優惠。新電信也會爲剛抵達我國的女傭提供一張預付手機芯卡。
雇主即日起可以爲剛抵境或換雇主的女傭,在網上申請工作准證時,也同時申請儲蓄銀行女傭工資戶頭。
鄭坤明說:“現在的女傭和以前不同了,她們家裏可能已經有房有田,所以可以有閑錢在休息日出外消費。有時雇主好心管理錢財,反而會産生誤會與摩擦,造成糾紛。”
明年1月1日實施新條例
人力部是在昨天(7日)發文告宣布,從明年1月1日起,當局將實施新條例,保護雇主和外籍家庭傭工避免因金錢問題産生糾紛。雇主將不能保管任何屬于外籍家庭傭工的資金,包括已支付的工資或任何其他錢財。
新條例列出的四項措施包括:
- 禁止雇主爲女傭保管錢財;
- 鼓勵雇主采用電子轉賬方式准時支付女傭薪水(讓支付過程更爲便利,而且維持准確的薪金記錄);
- 要求雇主在年底前把代爲保管的錢財還給女傭,並確保錢財交易時有書面記錄;
- 建議雇主避免代女傭提款。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次長劉燕玲昨天下午參加家庭傭工中心在勿洛心動大廈爲女傭舉行的嘉年華也做出上述表態。她稱,人力部是在經過多方面的考量後,決定推出這項措施。
劉燕玲說:“家庭傭工中心今年初向人力部建議禁止雇主爲女傭保管錢財。我們經過慎重考慮和多方咨詢後,決定采納這個建議。”
網友各抒己見
不少網友支持這個條例的實施,畢竟大家都是出來打工的,就應該要實現就業平等。
“女傭並非奴隸。她們也是在異國他鄉的打工成年人士,她們爲自己負責。是時候讓她們對金錢有自主權了。想要了解雇主與女傭之間的現金轉賬並不困難。而且,護照是由政府發放的,雇主無權保管它。員工如果想回家也可以向雇主請假,就業平等才是關鍵。”
另一位名叫Rozita Tahir的網友則擔心這麽一來,雇主可能會處于被動,因爲沒有條例能夠保護雇主的利益。
“教導女傭學會負責任是好事,但萬一她們缺錢,要求雇主提前發工資該怎麽辦?雇主應該負責任嗎?我早前就有遇到過一名女傭跟我說她的不幸,但實際情況是她缺錢買東西,比如最新的蘋果手機。當她們在新加坡沒錢花或是被送回國時,她們會變得更沮喪,或是變得沒動力工作。並非所有的女傭都能領會到雇主的好意。因此人力部應該也要出一份條例來保護雇主的利益。”
網友最擔心:女傭錢多了跑去亂揮霍或借大耳窿
律政部和人力部上周四也聯合發文告宣布,從今年底開始,所有在我國旅居和工作的外籍員工、學生和女傭等,向合法放貸商借款的金額將設頂限。
無論向多少家放貸商借錢,外籍員工的借貸頂限一律爲:年薪不超過1萬元者最多只能借1500元;年薪介于1萬元至不超過2萬元者,最多只能借3000元;而年薪在2萬元和以上,頂限爲月薪的六倍。
文告也指出,本地向高利貸大耳窿借錢的外籍員工人數,從去年的7500人激增至今年上半年的3萬5000人。
本地志願福利機構向《海峽時報》透露,這些向大耳窿借錢的外籍員工當中,絕大部分是女傭,不過這些機構並沒有提供確切數據,只是透露說,本地女傭的平均年薪只有6000新元左右,一旦借了高利貸,就很難償還債務。而女傭之所以借錢,是因爲她們只身到新加坡之前,已經欠了中介代理公司一大筆錢。
這名網友希望日後如果出現女傭背地裏用雇主的地址向高利貸借款,結果無法償還被追債跑路時將爛攤子甩給雇主,政府是否也能出台條例確保雇主能相安無事?也有網友觀察到,到了周末就會看到大批女傭在大巴窯中心一帶的貸款公司外排隊,著實令人擔憂。
女傭都實現經濟獨立了,什麽時候輪到公積金?
本來是關于女傭的課題,卻引發不少網友將其與政府的公積金作類比,紛紛拿它來向政府開刀。這位名叫Peh Francis的網友就問:“我們不該幫女傭保管錢財,政府也不應該幫人民保管我們的公積金。”
名叫Linda的網友也補充說,如果我們不能保管女傭的工資,那什麽我們的政府卻可以保管我們的公積金?難道我們也是新加坡傭人?這都是爲了退休後的生活著想啊……
網友們也實在有才,似乎任何與金錢有關的新聞課題拐個彎,都能扯到公積金這個“痛點”課題。沒辦法啊,誰叫公積金課題,尤其是滿55歲卻不能拿出整筆公積金存款的安排,一直都是本地網民心頭永遠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