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卡德南爲了騙取生産力與創新優惠計劃津貼,在申請表格填上兒子和妹妹的名字。三司同意律師公會立場,康卡德南的行爲絕對是不誠實的,並且反映他嚴重缺乏誠信,因此將他除名是合適的懲罰。
爲騙取生産力與創新優惠計劃津貼,一名律師向當局虛報員工人數和事務所花費,結果被逮著。知法犯法的行徑被三司特別庭嚴厲斥責,指他缺乏誠信,沒有資格繼續當律師。
三司特別庭昨天審理新加坡律師公會的申請後,決定將已執業15年的康卡德南(Kangatharan Ramoo Kandavellu,57歲)除名。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指出,康卡德南不是一時犯錯,案情顯示他精心策劃犯案和罔顧法律,撤銷他的律師資格非過分的懲罰。
去年認罪後被判罰款 律師公會申請撤銷資格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獨資經營律師事務所Kanga & Co的康卡德南面對一項抵觸所得稅法令的控狀,指他爲申請政府津貼而做出虛假呈報。他去年8月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罰款4500元和繳付4萬9212元罰金。
昨天,新加坡律師公會以康卡德南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爲由,向三司特別庭申請撤銷康卡德南的律師資格。康卡德南因生病沒有出席聆訊。
根據案情,2014年3月,康卡德南從朋友那裏聽說生産力與創新優惠計劃(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Credits,簡稱PIC)後,上網查看申請條件。當局規定,申請者的公司必須雇用至少三名本地員工,但康卡德南的律師事務所只有一名非正式員工。
朋友告訴康卡德南,“PIC計劃推銷員”詹德拉與妻子專幫不同公司申請生産力與創新優惠計劃津貼。康卡德南于是出席詹德拉公司主辦的講解會,後者建議他多找兩個名字,爲他們繳付公積金。
康卡德南照做,在申請津貼的表格填上兒子和妹妹的名字,把他們當成律師事務所的員工。康卡德南甚至告訴妹妹,如果國內稅務局向她查問,就騙稱在律師事務所當文員。康卡德南的兒子則對父親的詭計不知情。
此外,康卡德南也虛報律師事務所花費1萬6010元購買管理系統軟件,以及支付商業發展和行銷課程費用等。康卡德南所要騙取的津貼總額爲2萬4606元,但他的申請最終被國內稅務局拒絕。
代表律師公會的廖偉仁律師在庭上陳詞時指出,如果有律師被判欺詐或行騙罪名成立,根據律師專業法令,律師公會可直接向三司特別庭申請對該律師采取紀律處分。一般上,律師公會在接到針對律師的投訴後,會先召開紀律審裁庭聆訊,決定相關投訴是否成立,之後才交給三司特別庭裁定刑罰。
廖偉仁認爲,嚴格而言,康卡德南所面對的控狀並非欺騙罪,但他顯然是要欺騙政府,因此三司應直接裁定他的紀律處分。律師公會的立場是,康卡德南必須被除名。
三司同意,康卡德南采取各種欺騙手段,企圖讓當局以爲他有資格獲得津貼,其行爲絕對是不誠實的,並且反映他嚴重缺乏誠信,將他除名是合適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