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今年5月在丹那美拉海岸路四公裏的路段安裝的測量平均車速攝像系統將在本月17日正式啓用,在該路段行駛的車輛平均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70公裏,否則將抵觸交通法令。
交警今年5月在丹那美拉海岸路(Tanah Merah Coast Road)安裝了12架平均測速攝像機(Average Speed Camera,簡稱ASC)以進行測試,任何車輛只要駛入偵測範圍內,系統都能准確測量所有車輛的平均時速。
根據警方昨晚文告,這套系統將在下周一(17日)于丹那美拉海岸路四公裏的路段正式啓用。這也是第一套在本地啓用的平均測速攝像系統。有別于一般測速攝像機,平均測速攝像系統是在偵測範圍的起點和終點各設有測速攝像機,這個系統因此能在兩個定點之間以車輛行駛的路程和時間,計算出車輛的平均車速。
文告指出,開車人士在偵測範圍的平均速度若超過路段的限定時速、或超過不同種類車輛(如重型車輛)的限定時速,都將被視作超速。丹那美拉海岸路的時速限制爲每小時70公裏。
由于常有車子在丹那美拉海岸路超速或非法賽車,因此當局才決定在該路段設置這個系統。平均測速攝像機裝在橙色燈柱上,讓駕駛者清楚看到被偵測的路段。
《聯合早報》今年5月報道,平均測速攝像機無論在惡劣天氣或夜晚,都能准確辨別並拍下違例車輛車牌的高清畫面,也能同時自動識別多個違例者的車牌。就算在地勢不平的複雜路段,系統也能准確偵測車輛時速。
交通警局局長鄭忠輝高級助理警察總監今年較早時表示,利用科技加強取締能力,最大原因是希望讓交警的執法能力更全面後,公衆能逐漸改善駕駛習慣。例如,爲了躲避偵測,許多人開車經過定點測速攝像機前都會放慢速度,之後再加速,但這類駕駛行爲將再也躲不過平均測速攝像機的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