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冒充警察在酒店向越南女子索性服務,40歲男子保釋期間再犯案,趁30歲女財務顧問午夜在市區重建局大樓底層彈鋼琴時持刀威脅,把她押到提款機提錢,搶走她1052元。
這起持刀搶劫案發生在周一(12月17日)晚上11時45分,地點是在位于麥士威路的市建局大樓底層。
涉案男子羅寨密(40歲)昨天在持刀搶劫罪名下被控上庭。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原來曾在今年9月9日晚上8時50分,在馬裏士他路一家精品酒店裏冒充警員、打傷和限制一名越南籍女子的行動,于今年10月31日被控三項罪狀。
控狀顯示,他在案發時謊稱是警察,要一名越南籍女子跟他發生關系,否則就逮捕她,把她遣送回國。女子不肯就範,被告就開始對她動粗,拳打她的頭部三四次、抓傷她臉部和頸項,最後還限制她離開酒店房間。
被告面控後獲准保釋外出,但他絲毫不收斂,本月17日持刀搶劫一名30歲女子,昨天再度被控上法庭,加控持械搶劫的罪狀。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于本月17日晚上11時,在市建局中心(URA Centre)底層持刀搶走一名30歲女子的1052元。隨著昨天被加控,被告共面對四項控狀,法官下令將被告還押中央警署,案展本月27日再度過堂。其間,警方可帶他外出協助調查。
據了解,受害人是一名財務顧問,案發前剛見完客戶,走過市建局大樓時看到擺在樓下的鋼琴,一時興起坐下來彈奏一曲。被告發現周圍沒人,于是拿了一把15公分長的刀子走上前,喝令受害人交出身上錢財。
受害人一時受驚,乖乖交出錢包裏的52元,但被告嫌少,把她押到丹絨巴葛地鐵站的提款機,威逼她提款,拿了1000元現款後逃之夭夭。
警方事後確認被告身份,並于前天淩晨2時在烏節路逮捕被告。受害女子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雖然事隔多日,但她至今還是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