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烏節路公共場所下星期二起禁煙,國家環境局到時會根據反饋,在一些熱點地區裝置監控攝像機協助當局執法。
環境局昨天(12月28日)發文告提醒公衆,烏節路公共場所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劃定爲禁煙區,在特定吸煙區以外地方抽煙者可被罰款。
目前已劃定的特定吸煙區超過40個,多數地段每隔100至200米就有一個。吸煙區設有明顯的告示牌,也會放置煙灰缸和可丟煙頭的垃圾桶。
與此同時,烏節路餐飲場所現有吸煙處從周一(31日)起廢除,煙客不得在這些場所吸煙。
禁煙令實施的前三個月,也就是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新劃定的禁煙區內抽煙的人會接到執法人員或志工口頭警告。他們會穿上容易辨識的汗衫或佩戴藍色徽章。接獲警告者若不肯遵從指示,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
從2019年4月1日開始,在新禁煙區吸煙的公衆將被處分。隨著禁煙區範圍擴大,爲了能更有效地調度執法資源,環境局會根據反饋,在一些熱點地區裝置監控攝像機。
至于那些在巴士站和有蓋走廊等現有禁煙區吸煙的人,將依舊按現行條例處分,不享有任何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