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在小販中心用餐後須清理桌面的執法行動實行至今超過一周,國家環境局平均每天向違例者發出650次口頭警告,但目前沒有人因爲屢勸不聽而被罰款。
僅一人不聽勸接獲書面警告
環境局昨天(9月8日)在面簿貼文總結過去一周的情況時說,自上個星期開始執法以來,執法人員在全國110座小販中心,平均每天發出650次口頭警告。這些食客經提醒後都會清理桌面,只有一人因爲不聽勸告,拒絕歸還還有剩余飲料的杯子而接獲書面警告。
不過環境局澄清,食客只須要清理桌子、歸還托盤和扔掉用過的紙巾等,不用擦桌子。擦拭和消毒桌面的工作會有清潔工人負責。對新條例不清楚的公衆可以上網www.nea.gov.sg/clean-tables查看詳情。
9月1日起,食客在小販中心用餐後都必須自行歸還托盤和餐具,也不能留下紙巾、菜渣、吸管和飲料包裝等垃圾。遇到沒有遵守條例的食客,執法人員會先給予勸告,若對方不聽勸才開罰。
初犯者會接獲書面警告,第二次違例就得繳付300元銷案罰款,第三次則可能被控上庭。一旦上庭,刑罰將與亂丟垃圾相同,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亂丟垃圾第一次被治罪可罰款最高2000元。
在紐頓小販中心當清潔工的陳美蘭(70歲)受訪時說,以前碰過一些不合作的顧客,老是不肯把用過的紙巾扔掉,這些人現在知道政府開始罰款了就會比較主動清理桌子。但是過去幾天,還是有人吃飯後沒有清理桌子,趁執法人員不在、沒人注意時離開。
自行清理桌面條例接下來也將適用于咖啡店和食閣。當局早前宣布,11月1日至12月31日過渡期間不會對公衆開罰,執法行動明年1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