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出亞洲首個人工智能監管模式框架,爲私人企業提供詳細的指導原則,厘清使用人工智能科技時可如何應對一些關鍵的道德和監管問題。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昨天(1月23日)在瑞士達沃斯(Davos)舉行的世界經濟論壇上宣布推出這個框架,並且展開公共咨詢活動,以及讓企業試行采用框架和提出反饋。
人工智能監管模式框架(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文件舉例,如果一家網絡零售商店要使用人工智能,根據消費者的浏覽習慣和購物喜好自動爲他們介紹一些食品,那商店就必須考慮到,人工智能有可能不斷向一些消費者介紹含糖飲料。
有鑒于多喝含糖飲料可能提高患糖尿病的風險,商家可考慮調整人工智能模式,減少推薦消費者購買含糖飲料。
據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文告,人工智能監管模式框架是一份靈活的“動態文件”(living document),旨在隨著數碼經濟的快速變遷,以及企業的使用而不斷演變。
非強制性而是指導模式
易華仁在達沃斯受訪時強調,這個框架不是一套硬性條例,而是供企業使用的指導模式。“人工智能科技還太新也未成熟,不適合落實強制性的條例,但推出新框架是與各方合作的好方式,以共同擬出監管人工智能的原則。”
針對新框架是否會導致企業避開在新加坡發展業務的提問,易華仁回答:“我不認爲業界會因爲有模式框架而不願在這裏營運,相反的,新加坡可能因此成爲以良好措施監管人工智能等尖端科技的國家之一,那麽更多公司將會希望與我們接洽。”
確保使用時透明公平以人爲本
該框架主要在企業使用人工智能過程的四個方面擬出道德指導原則及措施,分別爲內部監管、人工智能抉擇的風險管理、營運管理,以及消費者關系管理。
框架的兩個關鍵主導原則是協助企業確保以人工智能做出的抉擇能有合乎解釋的依據、具透明度,並且對消費者公平;以及確保人工智能的使用能以人爲本。
資媒局說,這兩項原則有助建立起人們對人工智能的信任及了解,也更認同人工智能抉擇是以大衆利益爲出發點。
另一方面,我國也簽署協定與世界經濟論壇的第四次工業革命中心合作,一起推動人工智能和數據創新。
資媒局與第四次工業革命中心將開發一套測量指標,讓各國的監管機構用以鑒定企業是否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監管模式框架文件可通過www.pdpc.gov.sg/resources/model-ai-gov鏈接下載,企業可電郵[email protected]提供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