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新局前高級執行員串通四名友人,開設空殼公司僞造賬單和文件,一年多內騙取標新局15萬余元的創新與能力贈券(ICV),自己從中獲利近8萬元。
案件發生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被告梁榮丘(46歲)當時是標新局(SPRING Singapore)的一名高級執行員。標新局目前已和國際企業發展局(IE Singapore)合並成爲企發局(Enterprise Singapore)。
被告共面對135項僞造文件和欺騙的罪狀,他昨早認罪後,案展本月下判。
案情顯示,中小型企業可向標新局申請創新與能力贈券,一張贈券爲5000元,申請者要提交各種所需文件,被告在標新局的職責就包括檢查各項申請。
不過,他認爲有些申請並非“物有所值”,因看不慣他們可獲得5000元贊助,被告就想方設法欺騙標新局的款項來應付自己的開銷。
原本有意歸還款項一人突報警自首
被告找了四名朋友開設多家空殼公司,再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收到的申請表格,把一切所須填寫的資料改成朋友的空殼公司,前後31次騙得標新局共發出15萬4999元給他們。
被告收到錢後,就個別和參與的朋友平分,前後共分得7萬7500元,他全部用來支付個人開銷。
2017年底,因標新局改善審計制度,被告擔心罪行被揭發,召集四名朋友商量要把錢還給標新局。其中一人在咨詢律師後決定報警自曝犯案。
案發後,被告等人已全額償還所得。(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