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14家業者向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共享個人代步工具營業執照,要在本地提供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
申請共享個人代步工具營業執照的期限前天截止,陸交局昨天(2月12日)受詢時透露申請者名單。
這14家業者是:Anywheel、Beam、Gogreen、GrabWheel、Helbiz、Lime、MOOV Mobility、Mover Scoot、Neuron Mobility、Omni Sharing、SG Scoot、摩拜(Mobike)、Smart World Telecommunications和Telepod。
車隊數量不能超過500輛 型號須符合美國安全標准
陸交局規定,共享個人代步工具業者這次只能申請“監管沙盒”執照,先試驗經營較小數量的車隊,最多不能超過500輛,比共享腳踏車監管沙盒執照所允許的1000輛還要少。
陸交局強調,這次保守限制車隊數量,是爲了確保“無車樁”共享工具生態能以負責任及可持續的方式增長。
獲准經營共享電動踏板車的業者,須確保工具型號符合美國的UL2272標准,業者也不能讓用戶把代步工具帶回家充電。
申請業者當中包括收購oBike的國際公司OSS Inversiones,該公司原本有意償還前者的所有債務,再以oBike的名義在本地推出全新的共享個人電動踏板車。
不過oBike仍處于清盤階段,當中也涉及不少法律約束,因此公司決定設立專注于新加坡市場的子公司Omni Sharing,在本地重新出發,推出0mn1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
Omni Sharing總裁查維斯(Samuel Chaves)昨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若申請成功,公司打算在烏節路和萊佛士坊投放500輛共享電動踏板車。
他也證實,公司將關閉oBike全球業務,不過團隊推出0mn1時會借鑒前者在共享經濟和個人代步工具方面的豐富經驗。
已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展開共享電動踏板車試驗計劃的GrabWheels,希望能獲准經營500輛電動踏板車。
根據它展開的調查,超過96%受訪學生喜歡這項計劃,也有將近八成學生每周會使用該服務一至四次。公司采用的科技方案,也可確保幾乎所有車都停在指定停車範圍內。
“因此我們有意在負責任增長的情況下,將這項服務擴大至新加坡其他地區。我們也投入大量資源,確保GrabWheels符合執照條例,同時解決共享電動踏板車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胡亂停車。”
爲確保使用安全,該業者正在測試各項科技方案,包括能在夜間自動開啓的車頭燈,以及在應用內提供安全提醒等。
申請結果今年第二季公布
另一家業者Beam受詢時同樣希望能獲准投放500輛車。發言人指出,公司所有電動踏板車都符合條例,每輛車也裝有地理定位功能,公司也打算推出獎勵用戶良好行爲的制度。
“相信公司遵守陸交局條例的意願,以及裝有高科技設備及非常堅固的電動踏板車,能很好地滿足本地用戶的需求。”
陸交局正在評估所有申請,考量因素包括業者是否具備有效管理旗下車隊,以及減少用戶胡亂停車的能力與記錄、用戶使用率,以及是否有足夠停車位等,當局會在今年第二季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