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司機因使用無執照的外國車輛提供非法載送服務,遭陸路交通管理局提控。他們認罪後各繳付1400元罰款,同時吊銷各級駕駛執照12個月。
調查顯示,這四名司機與乘客達成收費協議,把他們從本地載送到新山。但這些車輛均沒有公共服務車輛執照,也沒有爲載送服務購買有效保險。
陸交局昨天發表文告指出,涉案的其中三輛車均是在外國注冊的,並已在去年充公。另一輛車是否充公仍有待法官決定。
陸交局加大執法力度取締在本地違例載客賺錢的外國車輛。去年,共有13人違例被抓,其中一起案件已完成調查,其余12起仍在調查中。
當局展開執法行動的熱點地區包括樟宜機場、港灣中心(Harbour Front Centre)和東海岸海鮮中心。陸交局執法人員會身著制服,定期出現在這些遊客人數多的地點,進行阻喝行動。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Road Traffic Act),包括在外國注冊的所有車輛,不允許在沒持有公共服務車輛執照的情況下,在新加坡提供載客賺錢的服務。
違例者可面對罰款最高30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所使用的車輛也會被扣押及充公。
無執照車輛提供的載送服務風險高,因這類車輛並沒有足夠的第三方責任保險,乘客如果遇上車禍,也可能無法獲得保險追索權,陸交局因此強烈呼籲公衆避免使用這類載送服務。
該局運輸及公路運作組總署長詹達什卡爾(Chandrasekar)在文告中表示:“我們的執法人員取締了這些沒有執照的公共服務車輛,以保護我們的乘客和駕車者。我們與其他部門密切合作,獲取涉案信息並展開調查。陸交局嚴正看待這類侵權行爲,並將對違例者采取嚴厲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