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戶屋主的上訴遭駁回,圍繞好運花園(Goodluck Garden)集體出售的官司終于畫上句點。
位于道德路的好運花園去年3月以6億1000萬元被青建集團標下,不過七戶屋主認爲在求售過程中接獲錯誤信息,並指集體出售委員會和銷售代理萊坊(Knight Frank)缺失誠信,因此提出反對。
該項目于去年6月底遭分層地契局發出停售令。委員會之後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官批准出售。
高庭法官吳必理去年11月作出裁決時認爲,集體出售委員會在求售過程中出現不少失誤,但買方出價比獨立估價高出6800萬元或12.6%,法官因此認爲委員會處理沒缺失誠信,並批准求售項目通過。
不過,七戶屋主不滿裁決並提出上訴。由上訴庭法官鄭永光和莊泓翔,以及高庭法官洪素燕組成的三司昨天審理案件,並駁回上訴。
這個糾紛圍繞的一大課題是發展費。委員會在公開招標結束的一個星期多前,發現項目不必繳付發展費,但是它沒有暫停招標並及時通知屋主。
對此,三司同意發展費對買方重要,對屋主也是關鍵因素。
“我們同意高庭的看法。萊坊和委員會並沒向屋主透露消息是失誤,但我們也同意這不代表交易缺失誠信。”
不過,三司也對委員會在出售過程中的多項失誤表示關注,並對他們指發展費對保留價影響不大的論點感到驚訝。
三司將在稍後發表書面裁決,以做出完整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