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四年,鬧到分層地契局、涉及管委會與附屬業主的糾紛有152起。
根據國家發展部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從2015年至2018年,因漏水和管委會起糾紛的個案持平,但這期間所處理的集體出售糾紛卻顯著增加,從2015年和2016年的各三起,增至2017年和2018年的12起和43起。
發言人說,這是因爲這期間集體出售大量增加所致。
根據建設局發言人,本地管理分層地契項目(包括公寓、綜合項目、工業大廈和辦公樓的集體擁有私人建築物)的管委會有超過3500個。
發言人說,一旦有違例事件,管委會有兩種解決方法:一是向法庭申請庭令,制止違例行爲或強制執行某條例,或是根據違例事件所導致的損傷索賠。
其二,是向分層地契局申請,解決違例行爲引起的糾紛。
發言人說,分層地契局是根據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令成立的,目的是處理和調解附屬業主(Subsidiary Proprietor)和管委會的申請,或是附屬業主之間因爲集體出售事宜引發的糾紛。
調解個案有上升趨勢
林達律師(Aequitas Law)說,法令沒有制止管委會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所以管委會即使已在法庭或分層地契局展開訴訟行動,還可隨時與附屬業主進行調解。
他說,除了利用法庭或分層地契局提供的調解管道,管委會也可選擇私下調解,包括到新加坡調解中心或自行委任調解員。
他說,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管委會選擇用調解方式解決糾紛,這是司法、政府機構、新加坡調解中心,律師和調解員鼓勵各造調解來解決糾紛的集體合作成果。
分層地契局處理的個案
年份 漏水 管委會糾紛 集體出售糾紛
2015 62 25 3
2016 64 38 3
2017 66 45 12
2018 65 44 43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