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前私召車司機因患高血壓,擔心不獲准駕駛而失去收入,他花了100元找小他15歲的男子做“替身”,代他去做體檢。“替身”後來因涉及其他案件遭警方逮捕,事情才被揭發。
一名43歲男子因患高血壓,擔心不能再駕駛私召車而失去收入,花了100元找一名小他15歲的男子做“替身”,代他去做體檢,結果體檢合格,但舞弊行爲最後還是被揭發,被判入獄兩個月。
被告葉志建面對一項教唆他人冒名欺騙的控狀,前天認罪時神情沮喪。
被告案發時是優步(Uber)私召車司機。他的28歲“替身”劉紹龍是一名送貨員。
案情顯示,陸路交通管理局于2017年制定條例,私召車司機須考取私人出租車司機職業執照(Private Hire Car Driver’s Vocational License,簡稱PDVL)才能駕駛私召車載客。
陸交局證實,申請者若患高血壓,將是當局批准或拒絕申請的主要考慮因素。
被告當時是私召車司機,在有關條例下,必須申請執照。他須先接受醫藥檢查,把體檢報告提呈新加坡德士學院,然後報名參加培訓課程。一旦完成培訓課程,他必須把體檢報告提呈陸交局。
根據案情,2017年4月17日,被告申請執照。5月12日,陸交局批准被告參加培訓課程,並繼續提供載客服務,直到2018年6月30日,或執照申請結果出爐,視何者爲早。其間被告必須提呈完整的體檢報告。
由于被告患高血壓,擔心體檢不過關,不能繼續駕駛私召車,失去收入,而決定找人代他體檢。
“替身”樣貌相似 醫生也被騙倒
6月間,被告在電玩中心遇見劉紹龍,覺得劉紹龍樣貌長得像他,便叫劉紹龍當他的替身,代他去體檢,答應給他100元。劉紹龍當時手頭緊,便答應。
6月20日,被告將自己的駕照和身份證交給劉紹龍,讓他去史各士路邵氏大廈一家診所接受身體檢查。
劉紹龍出示被告的駕照和身份證,以被告的身份接受體檢,診所的女醫生被他騙倒,替他檢查身體,結果體檢及格。劉紹龍過後將醫藥報告交給被告,被告付他100元。
之後,被告繼續駕駛私召車。後來因爲陸交局沒收到他的體檢報告,而于2018年3月暫時撤銷他的執照申請。
劉紹龍較後因涉及其他案件遭警方逮捕,他向警方揭露這件事,導致被告罪行被揭發。
據了解,劉紹龍涉嫌偷竊等罪行。他的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階段。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表示後悔。
控方指,讓健康不合格的私召車司機在公路上載客,可能危害公衆安全。這類案件不易被發現,若不是同謀劉紹龍涉及其它案件被捕,被告的行爲可能還無從揭發。(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