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濱尼組屋單位外雜物失火一案,警方證實這是一起遭人惡作劇縱火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
淡濱尼市鎮理事會則說,此前曾兩次發信通知涉事屋主須在本月15日之前清理門前雜物,怎料當天雜物就起火釀成悲劇。
《聯合早報》報道,淡濱尼45街第492E座組屋本周一早上9時15分發生火患,起火燃燒的是堆積在11樓走廊上的雜物,包括一台舊電視機和腳踏車。
收集雜物的涉事居民、幫忙救火的“社區先遣急救計劃”(Community First Responder)急救員,和一名男童因吸入過多濃煙被送院。
據本報了解,火勢先從一間空置單位走廊外的雜物蔓延開來,住在空置單位隔壁的廖姓居民(63歲)當時受困家中,過後被民防部隊救出。
他向記者坦言,去年1月搬進這個單位後,就開始收集雜物。除了堆放在自家門口的物品,空置單位門前的電視機、腳踏車也屬于他。“我本來打算這幾天拿去賣掉,但不知道爲什麽會突然著火。”
警方已將案件歸類爲惡作劇縱火案,調查仍在進行中。涉事的廖姓居民說:“我曾幾次見過兩名陌生男子在空屋外徘徊,我懷疑是他們做的,但我不知道他們的動機是什麽。”
淡濱尼市鎮會人員受詢時說,市鎮會去年曾接獲居民反饋,事發走廊堆積了雜物,市鎮會也在本月8日和10日兩次向涉事居民發出通知,要求他最遲在15日清理掉門前雜物,豈料雜物在當天早上就起火狂燒。
市鎮會提醒,居民須保持走廊的整潔和安全。另外,市鎮會也提供免費移除大件物品服務,居民可隨時聯絡市鎮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