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的兩名董事施寶義和陳明分別面對55項以及40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指他們在2015年3月以及4月期間,把員工安置在過度擁擠的宿舍。施寶義和陳明的總罰款金額分別是13萬7000元以及6萬元。
一家公司在芽籠14巷租下兩個店面的二樓單位當員工宿舍,爲安置更多客工改造成“豬仔屋”,放置了116張床位,被稽查時有66名客工同時住在裏面。
除此之外,這家公司也租了芽籠路另一個店面的二樓單位作爲員工宿舍,稽查時也被發現裏頭住著15名客工。
涉案公司Genocean Enterprises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兩名董事施寶義(48歲)和陳明(55歲)日前被控上法庭。
施寶義和陳明分別面對55項以及40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的罪名,指他們在2015年3月以及4月期間,把員工安置在過度擁擠的宿舍。他們分別承認其中11項和八項罪名後,分別被判罰款7萬元以及4萬8000元。
根據案情,涉案公司是在2015年1月租下芽籠14巷兩個毗鄰店面的二樓單位作爲員工宿舍。市區重建局人員在2015年4月13日突擊檢查,發現違例情況,通知人力部聯合進行調查。
調查人員發現,兩名董事爲了容納更多客工而改裝宿舍,共放置了116張床位,讓66名客工同住在內。
施寶義隔年再次犯案,調查人員在2016年8月突擊了公司位于芽籠路一個店面的二樓單位,發現裏頭住有15名客工。
根據條例,這類單位住宿人數的上限是八人。
另外,涉案公司、施寶義以及陳明,因爲沒有事先得到市區重建局的批准將單位改造成員工宿舍,觸犯規劃法令(Planning Act)。施寶義和陳明在承認罪行後,分別被判罰款1萬5000元和1萬2000元,公司則被罰6萬元。
除此之外,施寶義因爲沒有即時更新員工的住址,並且提供假資料給工作證件處處長(Controller of Work Passes),面對另外52項罪名。他在承認其中12項後,被判罰款5萬2000元。
施寶義和陳明的總罰款金額分別是13萬7000元以及6萬元。
法官:違例宿舍除環境差也有各種安全隱患
國家法院法官馬文德昨天下判時指出,兩間違例宿舍除了環境條件差,也有各種安全隱患,無法想象66名客工在火患發生時該如何逃生。
“多數客工並沒有選擇住宿的能力,一切都是由雇主安排,刑罰因此必須要有阻嚇作用,任何雇主不該爲了利益而犧牲屬下的客工。”
在人力部以及市區重建局昨天發布聯合文告中,人力部發言人表示,當局將繼續對罔顧員工安全的雇主采取嚴厲的行動,絕不容忍雇主將員工安置在過度擁擠的宿舍內。
市區重建局發言人指出,將私人住宅非法改造稱員工宿舍,不但影響住戶,也會對鄰居及社區造成困擾,因此將不遺余力對違例者采取行動。
施寶義以及陳明除了是Genocean Enterprises的董事以外,也是Genocean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聯合早報》前年報道,Genocean Construction在2014年1月29日,在聖淘沙一座家庭娛樂中心的工地,因爲沒有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工地工人安全,造成一死10傷的意外,被罰款23萬元。
死者周桐林和10名傷者受雇于公司,事發時被調派到工地工作,進行澆鑄工作時,模板突然坍塌,周桐林等人跟著坍塌的模板一起墜落地面,被壓在濕水泥和模板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