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媽媽昨天承認蓄意重傷兒子和虐童等七項控狀,律師表示被告患抑郁症,他們要向醫院索取報告。法官將案展本月21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下判。
侯啓祥 報道
23個月大男童伸手摳糞便玩,年輕媽媽氣極,猛掴他臉頰,導致他頭撞鐵桌的桌腳,頭顱骨折,腦部重創。
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25日,27歲媽媽昨天承認蓄意重傷兒子和虐童等七項控狀,律師表示被告患抑郁症,他們要向醫院索取報告,法官將案展本月21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下判。
被告有三個兒子,最大四歲,最小一個月,傷者是老二,母子三人案發時住東北部組屋,孩子的父親沒有跟他們同住。
法官下令媒體不能報道傷者的名字,以及其他可能泄漏他身份的資料。
案發當天下午大約4時,被告幫傷者沖涼後穿上尿布,跟著替另外兩個兒子沖涼。過後,她聞到糞便的味道,看見傷者伸手進尿布摳糞便玩。
被告想盡快幫兒子沖涼,看見傷者玩糞便,感到很生氣,大力掴他的右臉頰一下,但他繼續玩,被告非常氣憤,再猛掴他左臉頰,結果他身體歪倒,頭部猛撞鐵桌的桌腳,痛得嚎啕大哭。
被告不斷地哄他,但他哭個不停,不停地擺動身體。被告曾患癫痫,因此懷疑傷者癫痫發作,把他放在自己的膝蓋上,臉部向上,不斷幫他擦藥油。傷者毫無反應,陷入半昏迷狀態。
男童發育輕微遲緩
被告常對他發脾氣
被告多次嘗試搖醒他不果,因擔心當局知道後把三個兒子帶走,不敢向當局求助,撥電向朋友求助。她在朋友勸告下召救護車。
案情顯示,傷者發育緩慢,當他21個月大時,醫院評估他整體發育輕微遲緩,令被告懊惱,動不動就對兒子發脾氣。
在去年3月25日之前的某一天,傷者不肯沖涼,被告當時在照顧小兒子,感到沮喪,猛拉傷者的左臂,手臂發出“爆裂”聲音,造成他肱骨骨折。
傷者左臂浮腫,一直喊痛,害怕不敢大聲哭。被告按摩他的左臂,沒帶他就醫。
另一次,被告因傷者不聽她的話,揮拳打他左胸口超過五次,痛得他哭泣。被告過後向他道歉。
根據醫藥報告,傷者頭撞鐵桌的桌腳,腦部嚴重受創,出現大腦性麻痹,整體發育受損程度更爲嚴重。
根據診斷,他的發育年齡僅六個月,日常作息和活動可能需要依賴他人。
此外,他的頭部和身體控制能力差,講話和語言表達困難。他也難以吞咽,無法從嘴巴吃東西,醫生爲他動胃造口手術(gastrostomy) ,從腹部開孔,協助他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