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表示,替客戶保管的約3300萬元是在一段時間內“分數次發給不同人和個體”;而沒有證據顯示,巨款是發放到王賜安律師的個人戶頭,或是律師事務所所知與他有關的個體。
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替客戶保管的約3300萬元,是在一段時間內“分數次發給不同人和個體(entity)”。
JLC律師事務所發言人昨天(5月24日)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巨款是發放到王賜安律師的個人戶頭,或是律師事務所所知與他有關的個體,“本律師事務所現階段不清楚錢發放時的情況”。
王賜安(42歲)是JLC的管理合夥人,已失聯10天。
JLC律師事務所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澄清《海峽時報》前天的報道“律師被令交出保管戶頭的3300萬元後不知所終”。
正在確定誰指示發放款項
發言人說,雖然是律師事務所通知客戶艾來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說它所保管的客戶戶頭裏的錢是根據王賜安的指示發放,但調查還在進行中,“以確定發放(巨款)是王賜安自己的決定或指示,還是按別人的指示或要求”。
針對艾來得科技在本月17日的信件,指代表它的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從3月23日,就不斷追討款項的事,JLC發言人澄清說,它不知有這樣的事,相關信件是在本月23日才收到的。
律師公會與新交所監管公司展開審計調查
另外,新加坡律師公會和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昨晚就這起事件,首次發表聯合聲明。
根據聲明,律師公會將針對JLC的客戶戶頭展開調查審計(investigative audit)。“展開審計工作時,律師公會將針對JLC客戶戶頭的運作所涉及的所有事實和情況,以及王賜安的角色查究。完成調查審計和相關的調查結果,律師公會將在恰當時候發聲明給所有會員和公衆。”
律師公會指出,公會因爲有理由相信律師涉及不誠實的行爲而介入客戶戶頭的情況少見。不過,爲保障公衆的利益和法律專業的誠信,包括誠實和盡責地執行任務的廣大新加坡律師,律師公會會采取相關適當的行動。
聯合聲明也提到整起事件的背景。本月21日,律師公會接獲可靠信息,有理由懷疑JLC的合夥人王賜安有不誠實行爲,事件牽涉到JLC代客戶保管的款項。
律師公會迅速接管JLC的所有戶頭,包括代客戶或第三方保管的款項。
聲明說,新交所監管公司是在本月8日發出第一個遵循通知(Notice of Compliance),要艾來得科技向監管公司申請批准它所委任的特別審計師,以及快速要求JLC發放保管的款項,然後存放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的保管戶頭。
前天,艾來得科技向新交所作出披露後,監管公司指示艾來得科技擴大即將展開的特別審計(Special Audit)範圍,把JLC保管的3300萬元及艾來得科技索款的事件發展也涵蓋在內。
監管公司當天也向艾來得科技發出第二個遵循通知,詳列其指示,並規定艾來得科技委任的特別審計師僅須向監管公司呈報。
聲明說,監管公司注意到王賜安在本月20日已辭去Annica Holdings的董事職務,隨後失聯。“隨著這些事件的發展,新交所監管公司將反對王賜安在未來擔任董事或執行董事的職務,直到監管公司滿意上述事件獲得圓滿解決爲止。”
聲明說,特別審計結果將公開;監管公司如有進一步行動,也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