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應公平地對待客戶,在售賣任何投資産品時,應顧及到客戶的最佳利益而行事。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長孟文能指出,金融機構及其代表有責任幫助客戶了解他們准備購買的投資産品及其承擔風險,並且以客戶需要做出適當推薦,而不是盡想著如何從中獲得巨大傭金或回報。
他說:“金融機構必須讓它們所提供的信息更加透明化。這包括對風險的透明化,尤其是客戶可能損失全部或大部分資金的情況;對回報預測或估計所做出的各種假設透明化;以及對産品費用、收費和傭金的透明化。”
孟文能強調,僅僅是披露投資産品信息是不足夠的,因爲投資者未必能理解用法律術語撰寫數以百頁的産品信息。
孟文能是于昨天(6月3日)在本地舉行的亞洲銀行和金融研討會(Symposium on Asian Banking and Finance)開幕致詞時,發表上述講話。今年研討會主題爲“金融業實現共同利益”。
他指出,全球金融危機至今已超過10年,雖然全球金融體系在監管改革後,變得更穩定和具韌性,但金融業在發揮積極力量,特別是爭取公衆信任方面,仍有改進的空間。
以新加坡爲例,本地金融機構大致行爲表現良好,但仍發生一些不當銷售、操縱市場和洗黑錢等行爲。
這包括10年前造成許多投資者血本無歸的迷你債券(minibonds)事件,2013年發生的交易員操縱股市的“小股風暴”,以及利用本地銀行網絡來洗黑錢的“一馬風波”(1MDB,一馬發展公司)等。
要杜絕金融業的不當行爲,孟文能認爲,金管局和金融業者必須合作強化金融體系和流程,檢測和阻止任何非法資金流動。
其次,金融機構也必須肩負起制定明確策略,提升員工專業素質等責任,確保員工公平對待客戶,始終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
孟文能說:“金融機構各級別的高層管理和監督人員,都必須明確向員工表明,絕不能在舍棄公平誠信對待客戶的情況下達到收入目標。”
他也強調,金融機構員工推薦金融産品給客戶時,應以符合客戶最大利益爲出發點,而不是以獲得最多傭金或回報爲目的。
金管局與金融業者合作推出“平衡計分卡”
爲推廣金融業良好行爲,金管局與金融業者合作推出“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確保銷售代表的可變動收入,涵蓋非銷售指標如他們是否爲客戶介紹適當産品及妥善披露關鍵信息等。
該局也把監督重點擴大到金融機構的企業文化和行爲等層面。
金管局還設立行爲科學小組,以增強當局在行爲科學領域的能力,讓相關監管人員更好地了解金融機構所面對的企業文化和行爲問題。
孟文能說:“說到底,金融業人員的專業操守,很大程度上是取決于公司的共同價值觀、態度和規範,簡而言之,就是企業文化。
“因爲規則條文只能告訴我們什麽是不能做的,良好價值觀卻告訴我們什麽是不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