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豐被指多次利用任職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與起訴人洽談生意,讓起訴人誤以爲涉及的保管賬戶與律所有關,而田豐介紹的外彙投資公司也是律所的客戶。
索償書闡述白偉翔如何把413萬美元交給田豐的經過。
2017年10月底,在Walkers(新)任職的田豐通知白偉翔說,一家美國銀行要以200萬美元(約270萬新元,下同,1美元約1.36新元)出售投資銀行執照。
白偉翔就購買執照事宜,多次到律所咨詢田豐,並委任他處理該交易。
田豐稱賣家要買家在等待交易完成前,把買價全額存入Walkers(新)的保管賬戶,要起訴人把錢存入與其雇主律所有關的Walkers PS戶頭。
白偉翔不疑有他,在2017年11月9日、10日和14日,分別存入40萬美元、120萬美元和92萬7000美元,總計252萬7000美元。
白偉翔指田豐爲了讓他相信購買美國銀行執照的真實性,還草擬了一份“信托協議”給他,在2017年11月16日要他簽名。
約四天後,田豐通知白偉翔,美國聯邦儲備局已批准該銀行進行“非美國的商務”,讓起訴人以爲購買執照的事會進行。不過,這項交易至今尚未完成,252萬余美元也沒退還給白偉翔。
本案涉及的第二筆巨款,與外彙交易有關。
2017年12月,白偉翔到田豐工作的Walkers(新),田豐建議他與Del Mar公司進行外彙交易,其陳述讓白偉翔以爲這家公司是他或律所的客戶。
白偉翔同意這起交易,就代表第二起訴人White Sphere,共發放149萬美元給Del Mar擁有的兩家公司。
根據交易協議,Del Mar須最遲在2018年1月底歸還156萬余美元,但它沒辦到。白偉翔于是指示田豐發貸款票據(promissory note)給對方,要對方最遲在2月底歸還160萬美元。
由于遲遲收不到錢,田豐于是以Walkers(新)的名義,代表White Sphere發出法定追債信。
索償書指田豐稱已做好合規檢查,卻沒提供任何有關合規的狀況和最新消息,也沒收到160萬美元。
白偉翔相信他已被田豐誤導和欺詐,因爲該外彙交易根本沒有進行,他要田豐賠償其損失,Walkers(新)也須共同承擔責任。
田豐尚未提呈答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