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美術館未經文化、社區及青年部的適當審查就豁免承包商的1300萬元罰款,其中不涉及任何欺詐行爲,文社青部因此不會追討這筆款項。
審計署今年7月發布的報告指出,國家美術館施工期間合約條款多次更動。承包商主要因爲超時完成部分建築工程,面對約1300萬元的罰金,但國家美術館在未經文社青部適當審查的情況下,豁免這筆罰款。擁有這個項目的文社青部沒有嚴格監督,在賬款結清後的一年才向美術館提出質疑。
國家美術館于2015年完成,耗資5億3200萬元打造。
工人黨議員方榮發(後港區)昨天(8月5日)在國會上針對這件事提出口頭詢問。
文社青部長傅海燕回應時指出,文社青部已就審計署的調查結果進行檢討,並確認這起事件中不涉及欺詐行爲。
她解釋:“國家美術館在低于預算的情況下准時執行了權限範圍內的所有合約。1300萬元不是多付的款項,而是豁免了承包商超時完成建築工程罰款。”
傅海燕:有正當根據免罰金 文社青部沒理由追討
國家美術館豁免罰金是有根據的,文社青部相信沒有理由追討這筆款項。
傅海燕也指出,文社青部將和國家美術館合作,強化它的財務流程和采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