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德國籍銀行前高級職員在我國推銷飛往菲律賓的“嫖雛妓旅行團”,結果兩次碰到臥底警員後遭逮捕。
46歲的哈通(Michael Frank Hartung)在國家法院面對兩項推銷雛妓服務的罪名,他並不認罪,案件經由審訊後,法官判他罪名成立。
控辯雙方昨天就被告的刑罰在庭上陳詞後,法官判他坐牢五年半。法官下判時表示,“雛妓旅行”是國際各方所面對的一大難題,主要是發達國家的戀童癖者將觸角伸展到全球各地,剝削相對貧困的孩子。
他指出,大法官梅達順曾經在一起安排國人出國嫖雛妓的案例中提到,要在這些“目的地”國家執法顯然非常困難,因此打擊出國嫖雛妓的關鍵在于阻嚇“需求方”,包括推銷、鼓勵或者促成出國嫖雛妓的罪犯。
一年內兩次碰見臥底警員
法官:須嚴懲被告
法官也指出,被告不是一次性的犯罪,而是在一年內被臥底警員碰見兩次,因此同意控方的看法,必須嚴懲被告。
日前審訊揭露,警方在2015年4月接獲哈通組團到外國嫖雛妓的消息,因此開始安排臥底警員接觸調查。
其中兩名警員兩個月後聯絡上哈通,要他幫忙安排兩人到外國嫖雛妓,哈通答應,並在2015年9月26日與這兩名臥底警員見面。
哈通當時聲稱聯絡上他在菲律賓的搭檔,嘗試安排組團到菲律賓嫖雛妓。他還告訴臥底警員詳細的資料,包括雛妓價格,該住哪家酒店比較安全,要如何躲避執法機構等。兩名警員當時錄下對話,在審訊中提呈爲證據。
警方後來二度安排臥底警員找哈通安排出國嫖雛妓,而他同樣提供到外國雛妓的資料給臥底警員。
控方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70個月。主控官在庭上指出,法院必須通過嚴懲被告以傳達強硬的信息,警告國內外的戀童癖者,不要把我國當做到附近國家嫖雛妓的跳板。
主控官說,被告雖然在審訊中聲稱他只是在“聊聊而已”,但實際上“經驗豐富”的他卻是在鼓勵其他人犯罪,短短幾句話就能將還未犯罪的戀童癖者推入深淵,造成更多無法保護自己的孩童受到傷害。
哈通不滿裁決提出上訴,獲准以6萬元保釋在外。
他仍有四項擁有色情影片和未審查影片的控狀暫時擱下,將在日後另外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