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在世人印象中是一個經濟繁榮、環境優美的文明國家,素來有“城市花園”之稱。鞭刑在了解刑罰法制史的人眼中被視爲肉刑,甚至是酷刑。當新加坡與鞭刑聯系在一起,世人總是露出一副詫異的樣子,人們很難以相信鞭刑至今仍會在新加坡這個文明的現代國家存在。事實上,新加坡鞭刑的存在是由于政治、經濟、宗教等多種因素,更是新加坡處于大國夾縫中生存時“國家至上,社會優先”的價值觀下的一種選擇。
一、一個聞名世界的案例
新加坡的鞭刑因爲邁克爾·菲(Michael Fay)事件而舉世聞名。邁克爾·菲(Michael Fay)是移民到新加坡的美國公民,1993年年僅18歲的他來到新加坡後故意對當地民衆的車子塗鴉、砸玻璃並涉嫌盜竊,新加坡法庭判處邁克爾·菲(Michael Fay)罰金3500新加坡元、監禁四個月並處鞭刑6下。在二審時,由于邁克爾·菲(Michael Fay)不承認之前的罪行,被改判爲監禁8個月、罰金3500新加坡元並處鞭刑12下。
之後邁克爾·菲(Michael Fay)的律師上訴辯稱Fay的行爲只是輕微塗鴉和盜竊,是可以恢複原狀的,但該上訴失敗了。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向新加坡請求減輕邁克爾·菲(Michael Fay)的刑罰,時任新加坡的總統王鼎昌以尊重姿態接受請求,將鞭刑12下改爲4下,其余刑罰不變。邁克爾·菲(Michael Fay)後來在新加坡皇後鎮羁留中心的露天場所中執行4下鞭刑。
盡管因爲邁克爾·菲(Michael Fay)的美國公民身份而使其在美國得到了許多聲援,甚至克林頓也譴責新加坡鞭刑是違背人權的刑罰,稱邁克爾·菲(Michael Fay)的罪責與刑罰不相適應,美國隨即無條件反對新加坡舉辦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次會議。雖然新加坡後來對邁克爾·菲(Michael Fay)執行了4下鞭刑,給予了美國尊重,但同時也讓世界看到了新加坡維護法治的決心。
二、新加坡鞭刑的兩種版本
從受刑人的角度來說,新加坡的鞭刑可以分爲成年版和未成年版兩種版本。在適用鞭刑的人員性別和健康情況上,新加坡《刑事訴訟法典》第231條作出了規定:婦女、被判處死刑的男性罪犯、法院認爲年齡大于50歲的男性犯罪人不適用鞭刑。
成人版的鞭刑通常懲罰的是作奸犯科的成人,行刑的也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行刑手,受刑者需要裸臀接受鞭刑。而未成年人版的鞭刑通常懲罰的都是學校中頑劣的學生,行刑人一般是學校的訓育主任或者是受校長委托的老師。由于受刑者是未成年的學生,爲了保護學生的尊嚴,一般學生不需要裸臀。受刑的學生首先要在全校的師生面前作出自我檢討,檢討完畢後學生上半身趴在兩張課桌拼成的行刑台上,下半身呈A字站直,在全校師生的面前受鞭刑。
三、“國家至上,社會優先”的價值觀
1991年,新加坡政府提出共同價值觀,在公布的共同價值觀中,首居第一的是“國家至上,社會優先”。關于“國家至上,社會優先”,李顯龍是如此解釋的:強調社會爲先的同時,也鼓吹國家至上,國家利益不止是在個人之上,也在任何社群利益之上。
事實上,新加坡的這一價值觀是亞洲價值觀的一個縮影。美國學者希區考克(Hitchcock)曾經對亞洲人和美國人的價值觀念進行研究並得出結論:在亞洲人社會價值觀排序中,社會秩序排在第一位;而對美國人來說,言論自由是最重要的社會價值。從這一個研究中可以明顯地看出亞洲人和美國人價值觀念的不同,同時也很好地解釋了,在上述的邁克爾·菲(Michael Fay)案例中,爲何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出面向新加坡請求免除刑罰,而新加坡方面仍然對邁克爾·菲(Michael Fay)執行了4下鞭刑。
美國方面總是抨擊、譴責新加坡的亞洲價值觀,並認爲新加坡鞭刑的存在是違反了人權的,應當予以廢除。國際社會對于新加坡鞭刑的批評也在邁克爾·菲(Michael Fay)事件中達到了高潮。
“國家至上,社會優先”的價值觀背後實際反映出的是新加坡處在大國夾縫中生存的現狀,在該價值觀的影響下,保留鞭刑其實是新加坡無奈又明智的選擇。
四、新加坡鞭刑存在的決定因素
曆史上很多國家都曾經使用過鞭刑,也有具體的文字記錄,但是進入現代後,鞭刑作爲一種肉刑的象征,在許多人看來是封建社會的刑罰,是使人皮開肉綻的殘忍酷刑,因此許多國家已經廢除了鞭刑。目前據查全世界大約還有16個國家保持鞭刑,而新加坡則是其中之一。
新加坡的鞭刑並不是新加坡獨立後所創設出來的,而是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産物。新加坡最初是一個破敗的小漁村,英國侵占新加坡後,將鞭刑帶到了殖民地。1826年,鞭刑在新加坡開始適用,英國鞭刑中使用的“九尾貓”皮鞭,也一直是新加坡的刑鞭。在此期間新加坡鞭刑主要用于懲罰強奸、搶劫、海盜等暴力犯罪的罪犯。《1861年刑法修正案》頒布後,使英國鞭刑制度僅限于對16周歲以下的犯人適用,雖然其後也通過某些個別法案對某些行爲處以鞭刑,但實際上實施甚少,鞭刑逐漸淡出英國的刑罰舞台。1948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將對青少年犯的處罰改爲移送感化院,從而英國正式廢除了鞭刑。在英國廢除鞭刑的背景下,獨立之前的新加坡鞭刑依舊是偏保守的,雖然1871年的《新加坡法典》已自成體系,鞭刑依舊原樣適用,但到1948年英國正式廢除鞭刑,新加坡作爲其殖民地鞭刑的適用進入了保守期,法院在適用鞭刑上的態度變得謹慎,由此新加坡鞭刑一直適用的“九尾貓”皮鞭改成了藤鞭。
許多人在看到新加坡鞭刑時都會有這樣的一個疑問,爲什麽新加坡作爲一個現代的文明國家至今仍然存在鞭刑呢?
新加坡選擇保持鞭刑,除了是“國家至上,社會優先”價值觀下的選擇,其實還受到其經濟、政治、宗教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甚至可以認爲,新加坡會以“國家至上,社會優先”的價值觀作爲首要價值觀,其實是新國處在大國夾縫中生存的一種選擇。
首先,從新國的地理位置和人口來看。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峽與馬來西亞爲鄰,南隔新加坡海峽與印度尼西亞相望,毗鄰馬六甲海峽南口,地處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峽之一——馬六甲海峽。國土由新加坡島和周圍的63個小島組成,大約724.4平方公裏。“花園城市”是對新加坡的美稱,從該稱呼中同樣能夠感受到新國面積之小,但新國的2018年常住人口有546萬人,人口密度達7915.7人每平方公裏,可見新國人口密度之大。新國的人口民族主要爲四類:華人、馬來族、印度裔和歐亞裔混血。其中華人占總人口的74.2%、馬來族爲13.3%、印度裔9.1%、歐亞裔3.4%。從人口民族分布來看,華人占了大部分,而亞洲人更是占了絕大多數,這樣的民族分布爲新加坡的亞洲價值觀奠定了一個重要的基礎。
其次,從經濟上來分析,1959年新加坡剛成立自治政府時,是一個第三世界國家,其經濟極度依賴轉口貿易。1965年新加坡從馬來西亞聯邦分離出來時,因爲新馬之間沒有共同市場,新加坡與印度也沒有貿易往來,新加坡的失業率達到14%。可見在新加坡獨立初期,新加坡的經濟狀況不容樂觀。
再次,從政治方面來看,新加坡在獨立之後出現過政治混亂的場面:社會重新構建,反對黨乘機起亂,政治局面混亂,對新加坡的建設、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威脅。1965年新加坡剛宣布獨立時,人民黨和社會主義陣線迅速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這個在英國操縱下的“假獨立”。政治環境的混亂十分不利于新加坡的發展,甚至對新加坡造成了威脅。
同時,新加坡建國初期的犯罪高發,高犯罪率讓人民擔驚受怕。新加坡建國初期的高犯罪率主要來源于三個因素:其一,建國初期,經濟幾乎癱瘓,失業人口多,許多人成爲無業遊民,無所事事,社會秩序混亂,25%的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生活難以爲繼。島上是大大小小的沼澤地,既不能耕種,也無法居住,河畔的商業區裏的商業垃圾和生活垃圾使得新加坡河像是一條臭水溝。其二,新加坡地處馬六甲海峽,而作爲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峽之一,這裏經常有海盜出沒,騷擾和劫掠島上的人民,使當地民衆的生活苦不堪言。其三,新加坡有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加大了管理的難度。新加坡地處東南亞,周邊的大多數國家人口衆多但經濟相對落後,例如馬來西亞、菲律賓等。開放文明的新加坡吸引著大量周邊國家的人口湧入,使得本來就面積狹小的島國人口密度變得更大,政府對人員的治理難度變得更高了。
在上述的因素綜合影響下,建國後的新加坡需要威權政治和共同的價值觀作爲國家發展的基礎。新加坡的政治體制實際上是一種威權政治,李光耀曾經談到:“有人主張對待和懲罰罪犯應該從寬,認爲刑罰減少不了犯罪,但我從不相信這一套,這不符合我在戰前、日治時期和戰後的經驗。”針對新加坡高犯罪率的狀況,鞭刑的存在極大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五、新加坡鞭刑的震懾力十分明顯
受鞭刑者,9下基本會達到血肉模糊的程度,許多罪犯表示甯可多坐幾年牢也不願意去挨幾下鞭刑。據一位受過鞭刑的受刑者說:“第一鞭打下來了,難以置信的疼,而我要挨5鞭,全身上下只有頭發不會覺得疼,我當時覺得不可能更疼了,可是第二鞭更疼了,當時我真的覺得我要給打死了。到第三鞭,打得我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身子就是一團感覺到疼的肉。”
在新加坡,姑娘找男朋友時首先都要掀開他的衣服看看男朋友的身上有沒有鞭刑後留下來的鞭痕,如果身上存在鞭痕,則絕無婚配的可能。受過鞭刑的男性還將被禁止服兵役。足以可見受鞭刑在當地看來是奇恥大辱,而且對受刑者的心理也會造成難以磨滅的打擊。
新加坡鞭刑執行後不僅會給受刑者帶來身心上的痛苦,更重要的是會給社會中的其他人帶來十分明顯的震懾力。根據聯合國犯罪預防中心的數據,新加坡已成爲世界上暴力犯罪發生率最低的國家之一,這一成果與鞭刑的存在不無關系。
本文作者:覃江琳,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研究領域:新加坡立法制度,東盟國家法律文化比較研究,中國民族地區立法,法律移植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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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自《東南亞觀察》第三十六期,點擊文末“了解更多”獲取完整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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