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戶洋房鄰居原本關系良好,長期互相照顧,但被告卻利用上門幫忙維修熱水器的機會,以及嶽父母持有的鄰居家鑰匙闖入,非禮鄰居的8歲女兒。
已婚男“看上”鄰居的8歲女兒,以調虎離山之計把妻子支開,再私闖鄰居家,一邊給鄰家女童看色情“卡通”影片,一邊非禮女童私處。
女童事後反複央求母親,別再把住家鑰匙交給鄰居。男子的惡行終被揭發,他本周二在高庭認罪後,星期四被判坐牢四年和鞭打九下。
現年47歲的男子面對兩項非禮14歲以下孩童的控狀,另有兩項對受害人展示猥亵圖像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本案發生在2017年,被告當時在濱海灣金沙賭場工作,受害女童是8歲小學生。爲保護受害人身份,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等資料。
根據控方所披露的案情,被告與妻子住在嶽父母的洋房,和女童一家是鄰居,兩棟洋房隔著一道籬笆。兩家人關系良好,被告的嶽父母也持有女童住家的鑰匙,讓他們在女童家人出國時,過去幫忙收取信件和啓動汽車引擎等。
女童向來信任被告一家人,她以“公公”和“奶奶”稱呼被告的嶽父母,至于被告與妻子,她則稱呼兩人爲“姑丈”和“姑姑”。女童的父親時常與被告喝酒聊天,以及請他到家裏做一些維修工作。
2017年9月4日下午,被告應女童父親的要求,上門幫忙維修熱水器,完工後離開,女童的父親也出門上班。幾分鍾後,被告悄悄回到洋房,溜進二樓臥室,當時只有女童在臥房裏。
被告開始給女童看他手機裏的猥亵照片與視頻,然後非禮她的私處。
兩個多月後,女童在洋房後院玩耍時,被告出現並告訴他,他想上門找她。同年12月1日下午,被告謊稱需要上班,妻子因爲也想到濱海灣金沙,于是陪同丈夫前往工作地點。抵達濱海灣金沙後,被告騙說要到地下層進行包裝工作,妻子則前去購物。
妻子離開後,被告立即騎電單車趕到女童的洋房,利用嶽父母給他的鑰匙入屋,當時只有女童在家。被告與女童前往二樓臥室,把兩人的衣服脫光,一邊給女童看色情“卡通”影片,一邊非禮她。
女童央求母親取回鑰匙
接下來幾天,女童反複央求母親,可否從被告家人手中取回洋房鑰匙。她最終向母親透露被告對她的所作所爲。12月6日清晨,母親上門質問被告,並要被告跟她上警局,但被告否認有做錯事。
不過,到了當天傍晚,被告全家出動,連同妻子與嶽父嶽母到女童的住家求情,希望鄰居能放他一馬。隔天早上,母親帶女童到警局報案。
控方昨午在判刑陳詞中指出,被告顯然是預謀犯案,他特地撒謊把妻子支開,爲滿足自己的色欲而讓年幼受害人的生命裏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同時也摧毀兩家人近30年的友誼。
控方也譴責被告對女童進行性誘惑,但被告代表律師反稱,女童原本就有使用父親的電腦看色情片的習慣,被告沒有誘導女童。
高庭法官彭康钊同意控方的立場,被告並非隨機犯案,他兩次都是特地前去鄰居家找女童,所作所爲違反了鄰居對他的信任。但法官考慮到被告選擇認罪和沒有案底,最終決定判他坐牢四年和鞭打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