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教師和女生譜師生戀,還曾在校內撫摸她的私處,事發後女學生陷入抑郁,10年來無法走出陰霾,最終了結自己的性命,以悲劇收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當年36歲的被告在一所頂尖中學教書,也擔任課外活動的指導教師,受害人當年15歲。他2018年遭舉報,已不再受雇于教育部。
爲了保護受害人的身份,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或會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包括被告及學校名字。
頂尖中學教師和女學生譜師生戀,期間還非禮她,被判坐牢1 5個月。(示意圖)
現年47歲的被告面對4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早前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被告和受害人因課外活動頻密往來,2011年2月起交往了四個月。期間,被告曾非禮受害人的私處,分手後則不再有越軌行爲。
在接受精神評估後,主控官指被告的躁郁症並不是導致他犯案的原因,因此不適于接受強制性治療。
主控官說,受害人事發不久後患上抑郁症及飲食失調症, 無法集中精神在課業,也開始孤立自己。她恨自己爲何當初讓被告碰她,同年開始出現自殺傾向。
2014年底,受害人萌生輕生的念頭,吃下大量的止痛藥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住院10天。
受害人曾于2016年向心理醫生透露,和被告的關系令她感到苦惱,在醫生的建議下斷絕和被告的聯系。但這仍沒能讓她走出陰霾,案件還未有個了結,她卻在去年5月結束自己僅25年的短暫生命。
主控官指被告越界,背叛學生對老師的信任,性剝削自己的學生,造成悲慘的結果,因此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以便能保護脆弱的未成年孩子,建議法官判他坐牢12個月。
律師求情提到被告是個德高望重的教師,法官指正因如此他更不該背叛師生間的信任,重判他坐牢15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爲他求情時說,被告意識到自己做錯後,立即和受害人分手,但仍非常關心受害人,得知她企圖自殺時,雖人在德國但立即飛回來陪伴她。
事發後,被告沒有再犯,律師也呈交了多份人格擔保書,指被告是個德高望重的教師,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說,這是一起因事件導致受害人失去寶貴生命的案件,即便當初是“你情我願”,但受害人年紀尚輕,可見對未成年孩子做出猥亵行爲可造成的嚴重後果。
雖然多人爲被告做出人格擔保,法官認爲這卻更突出他背叛學生對他的信任,刑罰不該僅如控方所要求的12個月監刑,最終法官判他坐牢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