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目前在內部安全法下遭拘禁的一名男子成爲第二個被控抵觸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的新加坡人。
昨天面控的被告艾哈邁德(Ahmed Hussein Abdul Kadir,34歲),被指在2016年兩次彙款給一個在海外進行恐怖主義活動的人,總額逾1100元。商業事務局的調查發現,他分別在當年7月29日及9月3日,提供1059新元和62美元(約86新元)的資金。
將被單獨囚禁
根據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提供資金以支持恐怖主義,無論數額多寡,都屬于嚴重罪行。據了解,艾哈邁德是通過視訊在國家法院面控。他原本任職資訊科技工程師,因自我激進化,並有意前往伊拉克和敘利亞參加當地武裝鬥爭,自2018年8月起,被內政部援引內部安全法拘留。
內政部說,如果艾哈邁德被定罪,他的拘留令將取消,改而根據法庭所判處的監禁期服刑。爲防止他的激進思想影響其他囚犯,他將被單獨囚禁,並在服刑期間繼續接受改造。
刑期接近尾聲時,當局將評估他是否已成功改造,或依然對社會構成威脅。倘若他仍是個威脅,他可能在內安法下被繼續拘留。
內政部在去年9月發的文告中指出,艾哈邁德是在2013年開始自我激進化,會上網搜索宗教內容,以及收聽外國激進思想者的演講。演講者包括已故卡伊達也門分支領袖奧拉基(Anwar al-Awlaki),以及數名因煽動暴力或支持恐怖主義而遭逮捕或監禁的人。
漸漸地,他相信以宗教名義使用暴力是合理的。到了2016年底,他深信應該到伊斯蘭國組織宣稱要在敘利亞與伊拉克土地上成立的哈裏發國(caliphate)參與武裝鬥爭,戰死成爲烈士。
艾哈邁德一直與外國的伊國組織支持者在社交媒體上保持聯系,以跟進該恐怖組織的近況。他也嘗試說服在網上結識的人,追隨他所崇尚的激進與暴力思想,讓他們也支持伊國組織。
內政部在星期一的文告指出,恐怖主義及爲有關活動籌資的行爲對國內和國際安全都構成嚴重威脅,須在全球範圍內采取行動,切斷恐怖組織的資金與物資。
我國是這個全球行動的一分子,並堅決致力于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無論這些資金是否用于推動本地或國外的恐怖主義目的。
內政部提醒公衆不要彙出任何數額的資金,或提供服務、物資及任何材料,來支持恐怖組織或組織內的任何成員。
任何人出于恐怖主義目的提供資産或服務,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任何掌握此類活動信息的人,也應及時通報當局。
今年4月,35歲新加坡籍男子伊姆蘭·卡欣(Imran Kassim)因涉嫌資助伊國組織的恐怖主義宣傳,也被控抵觸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