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淵文 報道
一些國家已經針對海外網購征收消費稅,我國正在研究這些發展,以決定是否也向低價值的進口商品征收消費稅。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教育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昨天在本地舉行的數碼稅務大會上演講時指出這點。
她說,一些司法管轄區如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已經針對進口産品征收增值稅(value-added tax,簡稱VAT),包括網絡平台銷售的進口産品。
目前從海外進口的物品只要不超過400元,消費者就不必繳付消費稅。但隨著亞馬遜、淘寶的崛起,國人“進口”的物品越來越多。
這一方面對本地零售商造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讓稅務局少了稅收來源。
澳大利亞是從去年7月開始,對低價值的進口産品征收增值稅。從今年12月開始,在新西蘭年營收超過7萬5000新西蘭元的岸外公司也須注冊消費稅並繳稅。
英蘭妮指出,我國已經對消費稅作出修改,確保本地和海外服務供應商在向本地消費者和商家提供服務時,面對同樣的消費稅處理方式;進口服務消費稅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她說,針對低價值的進口産品是否要征收消費稅,政府還在研究探討。
英蘭妮也針對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闡明我國的立場。
我國基于兩原則
支持國際稅務條例
BEPS是指跨國公司利用國際稅收規則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國稅制的差異和漏洞,減少全球總體稅負,甚至達到雙重不征稅的效果,造成對各國稅基的侵蝕。
英蘭妮指出,我國基于兩個原則支持國際稅務條例。首先,國際稅務框架必須支持全球經濟的發展和創新。
她說:“跨境企業的盈利分配一直以來都是基于價值創造的概念,也就是在創造價值的管轄區征稅,這是國際稅務的基礎。”
其次,稅務條例的任何修改,都要給各司法管轄區空間,以便他們根據自己的情況和發展來制定合適的政策。
英蘭妮表示,每一個政府都有權決定如何支配開支和稅收,對一個司法管轄區來說,最合理的稅收組合,不一定適合另一個。
她舉例說,一個國家人口老化,財富分布不均,可能會著重于消費稅和財富稅,所得稅可能低于其他國家。“但這應該是政府的決定”。
這場大會由新加坡國際財政協會(International Fiscal Association)和新加坡稅務學院(Tax Academy)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