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烏節路豪傑大廈命案出現新轉折,原本七名被告中的唯一女生,成了第四名逃過糾衆謀殺罪名的人。她如今面對共謀蓄意傷人的控狀,可說是逃過死刑。
今年7月2日早上6時25分左右,31歲的沙迪斯在烏節豪傑大廈(Orchard Towers)慘遭殺害。警方逮捕了八名涉案人後,在7月4日以各一項糾衆謀殺的罪名,將其中六男一女控上法庭。
六名男被告是陳森陽(27歲)、陳雲勝(26歲)、陳家興(26歲)、洪達遠(26歲)、劉文崇(25歲)以及陳洪勝(22歲)。22歲的蕭玉珍是唯一的女被告。
蕭玉珍昨天被押回國家法院,控方申請將她原本糾衆謀殺的控狀,改成共謀蓄意傷人的罪名。
她是繼劉文崇、陳家興以及陳洪成之後,經律師爭取,逃過糾衆謀殺罪名的第四人。
三名男被告的糾衆謀殺罪名是在今年7月11日被撤銷,控方申請將控狀改爲在知情的情況下,與非法持有危險武器者爲伍。
根據三人的控狀,他們與擁有一把“Kerambit”刀(類似爪子的刀)的陳森陽爲伍,觸犯了腐蝕性與爆炸性物體以及攻擊性武器法令。
三人當時都獲准保釋在外,但陳洪勝保釋期間,也就是在今年8月9日涉及一起毆鬥事件,棄保潛逃後再次被逮捕,被控另一項糾衆鬧事的罪名,如今不准保釋在外。
根據蕭玉珍所面對的新控狀,她對死者沙迪斯拳打腳踢,犯下共謀蓄意傷人的罪名。
她昨午被押回國家法院時,並不知道她的罪名將會有更改。她在庭上得知自己逃過死刑後,當場崩潰大哭。
控方表示,需要時間完成調查,可能在日後加控其他的罪名。
蕭玉珍被逮捕後還押至昨天已超過三個月,她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在父親和親友的陪伴下離開法庭。
蓄意傷人的罪名若罪成,蕭玉珍將面對的最高刑罰是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她的兩名代表律師是Amarick Gill律師事務所的阿馬利·吉爾,及Intelleigen Legal事務所的黃慧玲。
阿馬利·吉爾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蕭玉珍非常高興能夠回到家人身邊,並且將會繼續極力配合警方的調查。
剩余的三名被告陳森陽、洪達遠和陳雲勝仍面對糾衆謀殺的罪名,他們若罪成,將面對死刑。(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