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到澳大利亞度假回國後不遵守居家通知,一名年輕女護士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多次出門,買早餐、到商場買泡泡茶,還到懷孕友人家幫忙准備婚禮。她在居家通知結束後被確診染上冠病,昨天因觸犯傳染病法令罪名被判坐牢七周。
被告努魯阿菲卡(22歲)在去年12月被控七項觸犯傳染病法令控狀,她昨天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護士。她在去年3月14日到澳大利亞度假,3月21日回到我國後,接獲14天居家通知。當局要求她待在兀蘭一帶的住家內直至4月4日。
但是,她並沒有遵守居家通知,隔天3月22日下午就到附近的維斯達坊(Vista Point)商店買口罩及洗手液等。
她在3月23日再次出門,于下午1時10分離開住家,在九分鍾的巴士車程後到了長堤坊KOI泡泡茶店買飲料。接著,她乘搭私召車到南洋理工學院提交入學申請,在下午2時43分回到家。
被告另外五次違反居家通知,包括出門吃早餐和逛超市等。其中,她在4月2日至3日之間,到榜鵝一帶,在懷孕的朋友家幫忙准備對方的婚禮。
她在4月12日開始出現發燒及喉嚨痛的症狀,入院後被診斷染上冠病。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朋友當時懷有身孕,但被告並沒有告訴朋友她接獲了居家通知。朋友說若她知情,顧及肚子裏寶寶的安全,就肯定會拒絕和被告見面。而且,被告在朋友家中脫下了口罩,朋友的父母當時也在家中。
被告在居家通知期間並沒有出現症狀,主控官認爲,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她將病毒傳染給別人,但依然必須嚴懲以儆效尤,請求法官判她坐牢七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