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腫瘤科女醫生騎腳踏車被德士撞得差點失明,肇禍女德士司機前天承認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罪名,被判坐牢一周及吊銷各級駕駛執照兩年。
這起意外發生在今年3月10日早上6時左右,位于布萊德路朝往羅尼路的路段。
當時,傷者吳淑敏(46歲)醫生和丈夫邢祥進騎著腳踏車,兩人一前一後,她騎在後面。
兩人原本在五條車道中的最左邊車道前行,但該車道是朝往大巴窯的左轉車道,他們想要直走,丈夫因此伸出右手向其他車子示意兩人要切換車道。
他們確認沒有車輛後,以爲可以安全切換車道,不料一輛德士突然從後方快速往他們駛來,將吳淑敏撞飛。她當場失去知覺,被送往醫院救治。
吳淑敏被診斷有多種傷勢,包括腦出血、頭顱骨折、肩骨骨折、肋骨五處骨折、以及右耳失去部分聽力。
她不久後發現視力受到了影響。醫生診斷她右邊第三腦神經受創,造成右眼有複視的問題,影響右眼視力,車禍三個月後仍未康複。
控方:被告交通記錄不良
肇禍德士司機林春香(56歲,譯音)事後被逮捕,日前被控上法庭,前天承認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罪名。
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林春香當時也想要切換車道,但她並沒有看見兩夫妻的腳踏車。他指雙方都沒有注意到彼此,當被告看到兩人時,已經來不及踩刹車。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交通記錄不良,曾因各種交通違規被罰款,包括多次超速、闖紅燈等。
他也認爲,女醫生的傷勢太嚴重,被告必須坐牢至少一周付出代價,警惕其他人要小心開車。
律師不認同主控官的看法,指被告是德士司機,在路上的時間比一般人長,因此交通違規的機會也高出許多。他指出,被告承認對女醫生造成不輕的傷勢,爲自己的行爲感到非常後悔。
律師也認爲,女醫生的傷勢比許多前例輕,而且醫療報告並沒有說她的傷勢將永遠無法康複,希望法官判被告高額罰款就好,或者不超過一周的監禁。
法官下判時指出,高庭在前例中表明,類似案件的刑罰應該配合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調整。
他認爲,如果單單按照傷勢來說,被告就可以被判坐牢超過一周,但他考慮了案件種種因素後,決定判被告坐牢一周就好,並且吊銷各級駕駛執照兩年。
傷者丈夫:盼司機向前看
吳淑敏是萊佛士癌症醫療中心腫瘤內科顧問醫生,丈夫邢祥進也是一名醫生,是新加坡腳踏車聯合會會長。
邢祥進答複《聯合早報》記者詢問時表示,他和妻子早已將事件抛在腦後,希望司機也能夠向前看。
法官下判時指出,高庭在前例中表明,類似案件的刑罰應該配合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調整。他認爲,如果單單按照傷勢來說,被告就可以被判坐牢超過一周,但他考慮了案件種種因素後,決定判被告坐牢一周就好,並且吊銷各級駕駛執照兩年。